
2017年度佛山市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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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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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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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扶持资金额度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专项资金总额以及项目评审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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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时间(参考上一批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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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7年10月10日(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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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及领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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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方向 (一)装备制造业产业化提升项目:对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产品提质、技术设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带动行业发展项目进行扶持。重点对截止2017年4月30日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事后奖补。 (二)首台(套)装备应用项目:首家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 (三)自动化生产设备(工业机器人产品)应用项目:采购使用本地自动化生产设备(工业机器人产品)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主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项目主申报单位已在佛山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 (三)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四)申报项目必须是2014年7月1日以后启动,截止2017年4月30日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万元。 (五)项目申报单位在2014-2016年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六)申报项目从2014至今没有在其他渠道获得过同级财政资金支持,也不存在重复申报2017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各个类别。 (七)无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财政局规定的其他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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