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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1+9”政策,现启动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征集工作。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6类计划,产业技术重大攻关等4类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将另行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
一、组织方式?
A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的计划或专题类别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
Q
二、申报基本条件?
A
1. 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Q
三、申报要求?
A
(一)申报限制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7年5月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指2016年10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4.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竞争性项目。
5. 申报单位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16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
(二)申报内容
1.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2.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内容在签订合同书时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规定变更),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拟立项公示后至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实质性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3名)变更、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等重大变更的,视为放弃立项。
3.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按照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因上市原因或央企无法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附上具有说服力的证明和有关上市说明,并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5. 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同时,各计划(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于项目申报时一并提交阳光政务平台,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有效,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四)风险承担
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Q
四、申报时间?
A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17时,
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7时。
对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17时。由试点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17时,试点单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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