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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三、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请各区汇总有关材料,并正式行文于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我局(电子信息工业处),电子版报送邮箱地址:guoct@gz.gov.cn;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02室;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到我局官方网站(gxj.g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便函[2019]98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pdf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 子信息产业项目(简要说明)
一、组织原则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近 5 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我厅的财政资金专项支持(个别专题除外)。
(五)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专题一说明
(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题 1)
1.支持范围
(1)电子信息重点领域生产企业工程研发及产业化(专题1.1)。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题1.2)。
2.入库要求
(1)申报专题 1.1 的项目原则上启动时间不早于 2018 年 1月 1 日,完工时间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专题 1.2 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时间在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内。
(2)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开展工程研发及产业化或芯片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费用(含 IP 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加工费)不低于 500 万元,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需新增知识产权成果及证书。
3.支持方式
申报专题 1.1 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视项目完成情况可采用事后奖励或直接补助方式
申报专题 1.2 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及产业化费用 30%或不超过芯片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费用(包括 IP 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等)30%的标准予以补助,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 500 万,
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专题二说明
(二)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专题 2)
1.支持范围
支持省 5G 或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在 5G或超高清视频产业领域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共平台建设、扶持园区内企业产业化项目、支持园区引进产业化项目等。
2.入库要求
项目在认定的省 5G 或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范围内实施。项目未获得过我厅的财政资金支持。
3.支持方式
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自行安排。
专题三说明
(三)支持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专题 3)
1.支持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超高清视频应用,建设 4K 电视示范点,支持本辖区内医院、学校、宾馆等企事业单位应用 4K 电视的项目。
2.入库要求
项目实施期介于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项目实施期内,引导示范点应用不少于 100 台超高清电视机(以超高清电视机采购发票日期为准),形成示范带动效果。项目未获得过我厅的财政资金支持。
3.支持方式
本专题项目拟对在全省范围内项目得分情况择优予以支持。项目得分计算方式:项目得分 S=采购电视机台数 M+采购电视机总金额 N(元)/3000 元,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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