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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24: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24:00。
02 扶持力度
一、支持方式
本专题支持方式为后补助方式(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补助补贴内容
对科技型企业在科技保险合作机构购买科技保险基础险种以 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备案确认的科技保 险险种,按保费支出的30%—6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科技保险补贴险种及补贴比例见【广州市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名单及具体险种表】。
03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专题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企业。
(一)本专题所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指在广州市企业中,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公司,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应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保险合同签订前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对应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保险合同签订前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
(二)本专题所指科技保险合作机构为与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签订科技保险合作合同的保险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主体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科技保险合作机构购买科技保险险种的科技型企业(具体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前符合本指南所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条件。
(五)单个保险单号对应的可补贴(补贴险种范围内的)保费不低于5000元(含)。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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