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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7月2日-7月31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7: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到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报项目:
1.2017-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2.2018-2019年度专利资助;
3.2019年度专利奖奖励;
4.2019年度专利维权援助运营机构资助;
5.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6.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社会组织资助;
7.2019年度专利技术产业化奖励。

各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01
2017-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申报单位若为工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若为其他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
5.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的单位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进入市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库的企业;
(3)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4)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6.申报单位以依法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区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取得信贷资金,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7.申报单位贷款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并于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奖励标准
按申报单位申请当笔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每家申报单位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申报年份以还本付息时间为准,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02
2018-2019年度专利资助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的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2)具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工作并持有居住地址在本区的居住证,或持有出国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证明的个人;
(3)在本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2.专利统计数据归口在南沙区的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
3.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获得授权国内专利和国外发明专利、提交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予以资助。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专利申请须以区内生产或经营场所作为专利申请地址方可申请资助。如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申请人。
5.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报。
奖励标准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8000元/件;
(二)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1000元/件;
(三)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500元/件;
(四)提交PCT专利申请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资助12000元/件;
(五)申请美国、日本、英国、欧盟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40000元/件;
(六)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
(七)资助对象所获得区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实际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的专利代理服务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区级政策资助额度,专利代理服务费的资助对象仅限于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代理提交的专利申请;
(八)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日为准,PCT专利申请以受理通知书和专利初审公告文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受理日为准。每项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03
2019年度专利奖奖励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获得国家、省、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
5.如专利奖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奖申请人。
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二)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
(三)对获得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时,仅对最高级别的奖项给予奖励。
04
2019年度专利维权援助运营机构资助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省、市批准挂牌成立的专利维权援助运营机构。
5.拥有不少于30m2固定办公场所且实际办公地址在南沙区内,拥有不少于3名专利维权专职工作人员。
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维权援助服务费用资助30万元。
05
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申报单位2018年度或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5.申报单位应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代理资质,或所申报年度当年专利相关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50%以上。
6.同一家申报单位只能获得一次奖励,此前获得过此奖励的不得再次申报。
奖励标准
经认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06
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社会组织资助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或注册在南沙区内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促进会、联盟等组织。
5.同一家申报单位只能获得一次资助,此前获得过此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奖励标准
经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资助10万元。
07
2019年度专利技术产业化奖励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4.申报项目具有近三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
5.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原则上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已获得区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的不可再重复申报。
奖励标准
本项目采用第三方评审的方式,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拨付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高于(含)1000万元、不足2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
(2)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高于(含)2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3)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高于(含)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奖励40万元;
(4)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高于(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陆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选择所需申报项目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版扫描件或电子版,其中专利资助项目为单位及个人均可申请,个人申请可直接在线申请无需注册。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策兑现窗口现场递交。
申报地点:
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
联系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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