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天河区企业R&D投入支持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我局依据《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号),现开展2018年度天河区R&D投入支持专项申报工作。
支持依据
1、《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号)
2、根据企业在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18年度R&D投入,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后的数据。
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辖区内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
支付对象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2018度R&D投入同比增长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支持标准:按企业2018年度R&D投入增量的3%,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对象:对2018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支持标准:按企业2018年度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R&D投入1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对象:对2018年度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支持标准:按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当年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R&D投入1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同一企业,同时符合以上两类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四)支持对象:纳入天河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支出统计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支持标准: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再给与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
2、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7年和2018年的607-1表、607-2表;
3、2018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的省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还需提交认定的相关证明。
(二)电子版材料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word版;
2、《天河区2018年度天河区R&D投入支持专项申报企业信息登记表》;
3、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完善盖章签字后,分开扫描成单独的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统一以材料名称+企业全称命名。
4、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用单位全称命名文件,发至邮箱tianhequkeji@126.com。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0日—2019年1月31日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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