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年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申报
BOUTBEAUTY
扶持措施
(一)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1.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按照市支持金额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柔性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给予 100 万元支持。
2.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给予 50 万元支持。柔性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给予 30 万元支持。
3.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青年后备人才,给予 20 万元支持。
4. 全职引进担任企业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且上年度个人年薪 5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0 万元支持。
(二)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
1. 对全职引进的人才,属于文学艺术、文化经营和管理、文化科技人才,且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端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给予 50 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按照引进后 1 年内企业实际给予其报酬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支持。
2. 对全职引进的文化科技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给予 10 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按照引进后 1 年内企业实际给予其报酬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支持。
3. 对全职引进文化经营和管理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给予 10 万元支持。
(三)新引进海外人才
1. 对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其上一个工作岗位是在国(境)外世界 500 强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引进后担任企业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个人年薪 1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20 万元支持。
2. 对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的海外人才(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 10%股份),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 3 年以下,且已获得 100 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给予 10 万元支持。
3. 对全职引进、取得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给予 5 万元支持。
(四)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每成功引进 1 名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万元支持,单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 20万元。
BOUTBEAUTY
截止时间
BOUTBEAUTY
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及领域要求
(一)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 2015 年、2016 年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 1 月 1 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且在企业服务 1 年以上,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和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
(2)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
(3)被广州市认定为市青年后备人才。
(4)担任企业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且上年度个人年薪 50 万元以上,每个企业限报 1 人。
(二)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 2015 年、2016 年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 1 月 1 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在企业服务 1 年以上,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文化创意类。
3. 每个企业限报 1 人。
4.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文学艺术、文化经营和管理、文化科技人才,且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端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
(2)属于文化科技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
(3)文化经营和管理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
(三)新引进海外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 2015 年、2016 年全职引进(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 1 月 1 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在企业服务 1 年以上,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申报人带项目创业的,企业成立时间 3 年以下(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 1 月 1 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和高端制造、文化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个工作岗位是在国(境)外世界 500 强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引进后担任企业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个人年薪 100 万元以上。每个企业限报 1 人。
(2)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拥有该企业不低于 10%股份),且已获得 100 万元以上风险投资。
(3)取得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每个企业限报 1 人。
(四)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协助辖区企业引进的人才获得本年度新引进创新人才项目支持的(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新引进海外人才的前 2 类人才),可以申报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关注我们,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或查找微信公众号:”诚粤科技服务平台“。我们将为您提供热情周到、规范专业的服务!


我们在这里等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敏捷君御国际2005、2006室
联系电话:39008688 39008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