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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

【通知】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 诚粤科技服务平台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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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



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以及全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对照附件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专业孵化器、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以及粤东西北地区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

  三、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光盘1份。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陈祖儿,020-83163284、张影,020-83163286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

  文晓芸,020-83163877

  E-mail:gdfuhuaqi126.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907室

  邮 编:510033

  附件:1.材料汇总表

     2.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3.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省科技厅
2017年5月11日 

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一) 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众创空间登记条件,且已在平台登记备案。

(二) 针对入驻孵化团队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服务团队应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以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三) 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至少应拥有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创客工位50个以上。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会议、文印、休闲等相关服务。

(四) 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者、创业团队及初创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实际投资项目3个以上。

(五) 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功能,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应提供必要的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技术平台和途径。众创空间建有或结合网上技术市场建有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

(六) 启动并运营一年以上。

(七) 属粤东西北地区的众创空间,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2、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一) 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申请表;

    (二) 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申报单位入孵项目(企业)一览表;

    (三) 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申报单位活动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四) 2017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申报单位成立以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 附件清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一) 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孵化器登记条

件,且已在平台登记备案。

(二) 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

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三) 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

(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四) 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

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

(五) 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毕业

企业5家以上)。

    (六) 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

    (七) 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八) 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2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九) 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

求,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十) 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十二) 属粤东西北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2、申报材料

    (一)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请表

    (二)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

    (三)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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