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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诚粤科技服务平台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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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报】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各街镇、相关企业:



 【申报】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相关企业:

    为顺利开展我区2017年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核实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核实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23号)、《广州市支持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穗科创〔201512)、《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申报指南》(穗科创字〔2015223)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本次核实项目为4月17日17:00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填报资料并符合穗科创字〔2017〕23号申报文件要求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的区内企业

二、工作内容

(一)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的项目主要是以下企业:

1.白云区内广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非市级或以上研发机构(包括企业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3.是否提供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国统字〔2015〕95号文件107-2表截图),以及其他材料齐全。

4.企业更名情况。

5.系统说明:在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每家企业可申请退回1次,需提交书面申请,盖公章扫描上传至邮箱byqkgsxj@126.com邮件标题格式:XX公司研发机构网上申报书退回申请。

6.注意事项: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及时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二)材料审查

由我局对企业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齐的企业需在现场核查前内补齐材料。

(三)现场核实

本次核实采取材料审查(原件)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形式,由我局委托白云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和材料评审。

1.核查范围:

(1)白云区注册并在区内纳税企业;

(2)注册地址与生产研发场所不一致的企业,且跨区

的企业,需提交保证书,如在评审认定后一年内搬离我区,将不享受区内财政补贴。

2.核查时间: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分组分片区进行核查,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9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核查前提前1-2天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企业,超过3次不接电话不回复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3.核查小组:由有关专家、审批科(企服中心)、科技科、区高企协会工作人员各一人组成。

4.现场核查时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胶装申报材料3本;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研发场地须在广州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针对房屋租赁合同)、场地平面图;

    (4)能够披露研发费用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科技活动统计年报(规上工业企业:三选一即可);

    (5)研发固定资产财务报告(即审计报告)或财务凭证(即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值发票以及固定资产入账凭证);

    (6)研发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或个税缴纳)证明材料,即2015年6月、2015年12月、2016年6月、2016年12月等4个时间节点,研发人员的平均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4个时间节点社保(或个税缴)证明材料(备注:企业研发人员不足20人的,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研发人员超过20人的,提供前20名主要研发人员的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均提供原件,请申报企业务必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齐,现场审核不通过。

(2)请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现场核查当日收取2份胶装申报书。如需修改的企业在核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齐交至黄石东路323号一楼企业之家。

四、结果公示

项目核实工作完成后,我局将通过白云区科工商信局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向我局递交书面申诉申请,我局将尽快作出反馈。

五、网上推荐及材料报送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我局于5月29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网上推荐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随文报送市科技创新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六、经费拨付工作

我局将根据市科创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的拨付文件对需拨付企业拨付市级补助经费,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七、后续工作

获得财政经费支持的企业从获得经费的次年起连续三年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企业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配合完成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对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八、主管科室及联系人

     主管科室:审批科(企服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卢小姐、叶小姐,80736020、80736019

白云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电话:刘小姐:13660286505

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关注诚粤公众号,或直接跟我们联系哦!

联系电话:39008788、39008688

公司地址:广州南沙进港大道80号2005、2006、2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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