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现开展南沙新区(自贸片区)2019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申报工作。请2018年12月31日前进站的博士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于2019年10月15日—10月30日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

01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nszcdx.com)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02
申请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博士后,请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
03
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60、61、62号)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04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
办事指南如下:
申请博士后科研经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资助标准
对本区在站(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区内流动站与区外工作站或基地联合招收的除外),资助一次性科研经费1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请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系统中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1、《南沙区博士后科研经费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后人员身份证;
5、开题通过佐证材料。
申请博士后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资助标准
对本区在站(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区内流动站与区外工作站或基地联合招收的除外),给予每年8万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2年。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后本次可同时申请第2期生活补助。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请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系统中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1、《南沙区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后人员身份证;
5、开题通过佐证材料(第一期申请需提供);
6、中期考核佐证材料(第二期申请需提供)。
关注我们,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或查找微信公众号:”诚粤科技服务平台“。我们将为您提供热情周到、规范专业的服务!


广州: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敏捷君御国际2005、2006室
联系电话:020-39008788 18922359277
佛山: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51号财汇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0757-86287526 18588630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