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在进行中长期投资时会问到一个问题:若在供款期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交保费,那应该怎么办?
其实这种风险是可以通过提前规划好自己的不同资产,合理分配来进行最大程度的规避。若已做好万全准备,却仍发生的情况下,其实保险公司也预估了投保人各种不能按时缴纳保费的情况,并提供了多种补救措施。现在就为大家总结一些保险公司或产品在这一方面的暖心政策。
宽限期
通常情况下,如果客户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保险公司会给予客户一个宽限期,一般是2个月左右。在宽限期内:
(1) 保障仍然是存在的;
(2)期间一旦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仍然会支付赔偿金,但是会扣除投保人所欠的应缴保费或者保障成本;
复效期
但是与过了复效期之后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是:复效期之后,保险合同是已经解除了的。如果投保人想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的。而在复效期内的话,保险合同并没有解除,如果投保人提出要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而要进入审核。
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一时经济出现问题断缴了保费,而2年内某一天经济压力得到了缓解,想把保险再续上,很简单,把欠缴的保费交上,申请复效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期缴型的健康险,会涉及到一个复效后生效日期的问题,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重新体检等。此外,投保人提出恢复合同时,需要提供被保人的健康声明、体检报告、以及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被保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承保条件,才能恢复合同效力。从保险公司角度是为了防范因生病后再去续保骗保的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投保人来说,恢复合同效力时,如果被保人身体状况符合承保条件,那么还需要将所欠交的保费以及利息(利息为年化8%)补交给保险公司。
即便是这样,与重新投保相比,在复效期内恢复合同效力还是划算的。因为恢复合同效力,之前所交的保费是承认的,不用重新交,之后也就是按照剩余年限缴付保费即可,不算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话,你多付出的只是复效期内所欠保费的利息。但这点利息和重新投保相比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重新投保意味着你要按照新的缴费期开始重新缴纳保费了。
当然,出于对被客户自身的保障,最好还是不要让合同进入复效期为好,毕竟要恢复合同效力,又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有可能会造成损失。
对于因疏忽或暂时没有经济能力继续缴费的情况,一些保险公司也有另一神器:自动垫缴。比如说,对于一些期缴型保险,在断缴保费超过60天后,第61天,保险公司会把你已缴保费的现值折算出来,如果这个现值足够缴当期保费,保险公司会把欠缴的保费垫缴上。需要注意的是:后续要及时地把这个钱补缴上,并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或者滞纳金。
这是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一项权益,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客户因非故意的失误导致保单失效,使其利益受损。
那么什么情况下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呢?一般情况下,储蓄类保险例如储蓄分红型的养老保险、教育金等,这类险种从第三年开始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有价值就成资产,那么这种资产就可以贷款,因此保单成为了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凭证。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如果保单现金价值充足,可以免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减轻经济压力,缓解一时的危机。而且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出险后,依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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