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护栏不仅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保障,防止意外坠落或冲撞;更是桥梁整体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万州坠桥事故发生后,住建部修订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该规范要求城市快速路的车行道外侧须设置防撞护栏。桥梁上路缘石与护栏应按表6.0.7设置。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各等级公路必须设置路侧护栏(考虑防撞)。
2025年12月24日12时40分许,36岁男子杨某驾驶厢式货车途经武威路外环跨线桥时,因操作不当撞上桥梁护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现场周边交通后续陆续恢复。
该桥梁为双向三车道,外侧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人行道高于机非车道),仅有人行道栏杆,未设置防撞护栏。
类似案例很多……因桥梁防护问题而引发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很多原因在于:一、人行道的护栏出于保护行人和景观美化作用设置的,而非对车辆冲击产生吸能防护作用;二、人行道虽然高于行车道,但人行道栏杆,没有进行防撞功能设计;三、车辆撞击角度很大,人行道30公分的高度差是完全无法起到任何阻拦作用的。其中,人行道栏杆无防撞功能、路缘石高度不足是导致车辆坠桥事故的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桥梁的设计者与管理者往往更聚焦于桥梁主体结构的安全,核心关注桥梁是否稳固、能否抵御各类荷载以避免坍塌等关键问题,而忽视了路缘石、护栏等附属结构如何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目前来看,在附属结构的安全设计、标准落实与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仍有很大的精进空间,不少细致性的优化举措有待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