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出行虽然便捷
但也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远离交通违法行为
戴好安全头盔
以防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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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上午,曾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一段与大同路二段路口时,在前方交通信号灯转换为左转绿灯后提速左转通过路口行驶至大同路二段“粮油市场”路段时未确认安全,遇前方对向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该路段后从右往左经停驶待行车辆间穿出横过道路时,摩托车车头与电动自行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曾某某、王某某受伤,后王某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经调查后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曾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025年7月28日下午,周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三段临口岸路路段向左转弯后经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遇同向左侧冷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确认安全,两车相撞。事故致车辆受损,周某某受伤,后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后认定:周某某、冷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电动自行车
为大家的出行带来便利
但是安全隐患
也潜藏在每一次的使用之中
患生于所忽 祸起于细微
骑乘电动自行车
切记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驶
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车辆。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在每次骑行前,检查刹车是否灵敏,刹车距离是否正常;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和气压,确保轮胎没有破口和钉刺;检查车灯、转向灯、喇叭等是否正常工作。
安全头盔种类较多,大家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有“3C”产品认证的安全头盔。购买时一定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太大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儿童必须使用专用头盔,不能佩戴成年人尺寸的头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驶人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遇红灯时,要停车等待,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
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要遵守路口交通让行规定,遇到让行标志要停车让行,转弯要让直行车辆。
当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或转弯时,走人行横道,下车推行,边走边看,观察路况,慢慢通过,避免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遮挡视线,贸然快速通过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靠右行驶是基本交通常识,逆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路上行驶时,手机突然来了消息或电话,要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再查看,若在骑行过程中玩手机或接电话,难免会影响自身对交通环境的判断及反应能力,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大型货车盲区大,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尽量和大货车保持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不要从大货车前方绕行。
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会使车辆惯性增大而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或制动时,极易发生侧滑或原地侧翻等交通事故。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能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酒精会导致大脑的反应变慢,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变差,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背后
都隐藏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杜绝侥幸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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