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公告》规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1、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备注: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含:
①个人独资企业
②合伙企业
③个体工商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缓缴税费充分体现了减税降费的提质升级、精准施策,旨在帮助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不确定性,有利于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夯实制造业基础,对保民生、稳就业意义重大。”
02
举例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立已满一年的企业
纳税人A:我的企业属于制造业,于2019年12月20日成立,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我能享受《公共》中的政策优惠吗?
国家税务局:该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其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符合享受《公告》政策优惠的销售额条件。
举例2: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
纳税人B:我的企业属于制造业,于2021年4月28日成立,实际营销月份9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我能享受《公告》中的政策优惠吗?
国家税务局:该企业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立未满一年,其实际营销月份9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200万元/9×12=16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符合享受《公告》政策优惠的销售额条件。
举例3: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
纳税人C:我的企业属于制造业,于2022年1月20日成立。
若我选择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00年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经营1个月。
若我选择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4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3个月。
我的企业能享受《公告》中的政策优惠吗?
国家税务局:该企业为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
若选择按月申报,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
若选择按季申报,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万元/3×12=1200万元。
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符合享受《公告》政策优惠的销售额条件。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文号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3058/content.html
文中所用图片来源于网络
有 用 多 分 享
如 需 帮 助 请 与 我 司 联 系
或 致 电 13751834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