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6-071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蕴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为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93,910,128.71 |
3,041,736,226.40 |
14.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08,382,383.07 |
1,327,086,473.24 |
6.1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67,908,307.56 |
0.40% |
1,157,258,003.84 |
16.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573,541.40 |
10.68% |
84,844,995.65 |
7.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055,957.01 |
72.04% |
64,983,569.42 |
9.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35,050,188.30 |
-607.0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2 |
9.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2 |
9.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0.61% |
6.22% |
-2.72% |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724,920,472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284 |
0.117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5,256.2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340,089.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0,649.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40,094.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33,961.60 |
|
合计 |
19,861,426.2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0,7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63% |
120,553,716 |
0 |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
国有法人 |
15.00% |
108,738,073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 |
25,117,290 |
0 |
|||
何蕴韶 |
境内自然人 |
2.42% |
17,550,708 |
13,163,031 |
质押 |
6,650,000 |
|
程钢 |
境内自然人 |
1.86% |
13,449,183 |
10,086,888 |
质押 |
5,190,000 |
|
周新宇 |
境内自然人 |
1.34% |
9,729,197 |
7,296,896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7% |
5,610,00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5,505,081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其他 |
0.47% |
3,373,025 |
0 |
|||
张运防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374,162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
120,553,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553,716 |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
108,738,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738,07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117,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17,290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5,505,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5,081 |
||||
何蕴韶 |
4,387,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7,67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3,373,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3,025 |
||||
程钢 |
3,362,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2,295 |
||||
周新宇 |
2,432,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2,301 |
||||
张运防 |
2,374,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4,16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张运防在报告期内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2,374,1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 (或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293,146.00 |
786,610.00 |
-62.73% |
应收票据到期兑现 |
应收账款 |
1,184,373,302.69 |
698,042,066.22 |
69.67% |
主营业务持续增长 |
预付账款 |
185,144,817.91 |
117,380,089.00 |
57.73% |
工程类预付款增加 |
应收利息 |
0.00 |
65,753.42 |
-100.00% |
定期存款到期未续存 |
其他应收款 |
189,788,498.31 |
95,004,334.25 |
99.77% |
对外投资款暂计其他应收款(工商登记暂未完成) |
长期应收款 |
9,000,000.00 |
6,724,091.88 |
33.85% |
融资租出资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2,309,243.20 |
871,557.41 |
164.96% |
厂房在建工程增加 |
开发支出 |
119,727,546.92 |
82,184,322.35 |
45.68% |
研发投入加大 |
短期借款 |
917,997,380.00 |
616,908,160.53 |
48.81% |
(1)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增长,流动资金需求加大;(2)公司加快产业链战略布局,对外投资增加 |
应付票据 |
0.00 |
44,000,000.00 |
-100.00% |
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
应付账款 |
94,211,076.25 |
218,081,999.40 |
-56.80% |
昶通医疗、上海达善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53,595.77 |
26,158,004.72 |
-42.07% |
年初计提的年终奖金已支付 |
应付利息 |
1,174,096.40 |
861,894.23 |
36.22% |
借款增加,应付利息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34,438,512.61 |
83,031,384.63 |
-58.52% |
年初计提的费用及上年代收的科研合作单位款项已支付 |
递延收益 |
16,826,358.21 |
29,408,895.55 |
-42.78% |
按项目完成进度已转入营业外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3,460,424.13 |
2,197,352.97 |
57.48% |
租赁业务增加 |
财务费用 |
25,011,595.58 |
13,689,833.80 |
82.70% |
使用借款增加,利息费用增加 |
投资收益 |
2,882,191.93 |
-1,742,812.13 |
265.38% |
权益法核算类子公司经营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476,503.95 |
556,558.11 |
165.29% |
支付客户违约金 |
所得税费用 |
17,892,583.02 |
9,884,159.38 |
81.02% |
2015 年汇算清缴调整所得税费用金额较大 |
少数股东损益 |
17,549,401.48 |
5,976,066.93 |
193.66% |
非全资子公司收益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050,188.30 |
-61,533,309.40 |
-607.02% |
新增保理业务资金投入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873,814.49 |
-193,028,743.26 |
-119.07% |
对外投资款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847,701.66 |
563,075,767.75 |
-7.50%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确定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14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股票价格为 32.3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632.489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1)荧光PCR产品线扩建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招证资管-达安基因员工持股计划、何蕴韶、周新宇、程钢、张斌、张为结。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等 |
2015年10月14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山大学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山大学对本公司作出承诺:“本单位及其控制企业将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荧光基因探针PCR试剂盒相同或同类的生产经营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2004年07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述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对本公司作出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同类的生产经营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对本公司产品及拟开发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产品,也不会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本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从而确保避免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2004年07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2016年9月30日,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相应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
中山大学;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发行上市前,第一大股东中山大学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对本公司作出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无法避免关联交易时,将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股东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
2004年07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2016年9月30日,汪友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相应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配。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拟进行收购资产、对外投资和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等事项发生且满足《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2015年09月15日 |
2015年-2017年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述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何蕴韶;周新宇;程钢;吴翠玲;谷晓丰;孙晓;胡志勇;徐爱民;王华东;陆缨;黄立强;常晓宁;黄立英;李虎;张斌;李明;杨恩林;张为结;赵竞红;王健;黄亮;卢凯旋;丁振华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3年05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恩林先生已于2015年3月26日离职;原监事会主席、监事陆缨女士已于2015年4月21日离职;原副总经理、研发总监李明先生已于2015年7月14日离任副总经理职务;原董事谷晓丰先生已于2015年12月22日离职;原监事常晓宁先生已于2016年1月18日离职,原董事王健先生已于2016年5月16日离任,原独立董事王华东先生已于2016年5月16日离任。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恩林先生相应承诺已履行完毕且遵守了上述承诺。其余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
何蕴韶 |
其他承诺 |
2015年1月30日,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以股份卖出回购模式,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2,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2016年1月22日,何蕴韶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前述股份。何蕴韶先生承诺:在股份购回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
2016年01月22日 |
2016年1月22日-2016年7月21日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述承诺人相应承诺已履行完毕且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
程钢 |
其他承诺 |
2015年1月30日,公司董事程钢先生以股份卖出回购模式,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0,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2016年1月20日,程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前述股份。程钢先生承诺:在股份购回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
2016年01月20日 |
2016年1月20日-2016年7月19日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述承诺人相应承诺已履行完毕且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20.00%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111.36 |
至 |
12,148.4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123.7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营业务持续增长 |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蕴韶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