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截止时间
10月
02 扶持力度
1、广东省【省级扶持:最高100万】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贷款贴息)。最高按利息50%补贴,不超过100万2、广州市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有效期:2022年4月19日 至2024年12月31日)2.1、黄埔区
(1)【成长壮大】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2)【人才支持】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3)【研发创新】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实现销售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相应部门出台的首批次新材料或首版次软件指导目录的,参照上述条款进行扶持。
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有效期:2021年11月17日至2024年9月13日)2.2、海珠区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政策依据:《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1日)2.3、南沙区
在措施有效期内对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4、花都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花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有效期:2022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5、增城区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服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失效)
3、东莞市
(1) 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2)股份改造奖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政策依据:《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1)支持企业技术研发: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推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策划推广等工作,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精特新”企业,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2)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标准,给予单项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5项,总额不超过25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分别最高资助10万元和5万元。
(3)强化创新服务平台支撑: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接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使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开展研发活动,对产生的服务费用给予补助。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平台建设,对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举办“创客东莞”大赛,遴选企业参加“创客广东”大赛,对入围“创客广东”大赛50强的直接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政策依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1、南城街道
对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认定级别提高后按差额核拨奖励资金。
政策依据:《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03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二)评价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一、认定条件
评分
基本条件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二、评价指标
专业化指标
(满分25 分)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 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 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 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精细化指标
(满分25 分)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 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 拥有自主品牌
D. 参与制修订标准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特色化指标
(满分15分)9.特色化指标(每满足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9-1.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明确的战略性产业集群(5分)
9-2.掌握特色工艺、技术、配方或服务,并有相关专利技术或其它相关支撑材料(5分)
9-3.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5分)
9-4.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5分)
9-5.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100强企业组名单(5分)
9-6.近三年企业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优秀奖及以上(5分)创新能力指标
(满分35分)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 国家级(10分)
B. 省级(8分)
C. 市级(4分)
D. 市级以下(2分)
E. 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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