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请时刻记在心中!
酒驾
行人横穿马路
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门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行人横穿马路,不管行人是否违章,机动车在行驶到斑马线附近都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对于行人,除要遵守交通规则外,也要注意其他车辆违章对自己造成伤害。
夜间超载、超速、未保持车距
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满载货物)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

事故分析:
这起事故中车辆在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原因。车辆超限超载,不仅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还易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使得危险性增加。
红绿灯转弯未让行
1月24日,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南滨河东路由东向西行至金雁大桥向北右转弯时,与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后碾压,造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通事故。

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警路口时,相对行驶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遇红灯时,右转车辆要让被放行车辆先行;遇绿灯时,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此外,通过没有信号灯或交警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路口时,要让右方来车先行。
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
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罗某驾驶制动不良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生命只有一次,它很坚强,
但有时也很脆弱!
交通事故时刻都在发生,
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
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爆炸的威力十足,
炸的家庭破碎, 炸的人心悲苦。
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
避免炸弹的爆炸,减少悲惨的事故发生,
让我们的世界多一份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