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猛于虎
生命安全大过天
当我们骑上心爱的“小电动”时
要注意小心谨慎驾驶
今天曝光以下三起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电动车驾乘人员引以为诫
远离交通违法
文明平安出行
1
闯红灯
# 事故经过
2021年11月10日11时许,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103县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黎城街道344国道与利农路交叉路口时,与杨某某由东向西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吴某某受伤、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吴某某在此事故中,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造成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
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切勿闯红灯、抢黄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2
逆向行驶
# 事故经过
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许,蒋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载有吴某某的电动自行车沿247省道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
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为图一时的方便而逆向行驶,但因电动车体积小、更机动灵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更易引发事故。
3
酒后驾车

# 事故经过
2021年11月18日18时许,童某醉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沿344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时摔倒在路中,后又与卜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
酒精会让驾驶人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下降,醉酒更甚之,包括电动车驾驶人在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其中电动车违法行为1600余起。
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
保护驾驶人的生命安全
如何正确使用头盔?
佩戴头盔也很有讲究
正确佩戴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素材来源:平安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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