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开始货车安全大排查
距离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过去一个月,此次事故再次为我国危化品运输安全问题管理敲响警钟,也说明我国危化品道路运输中依旧存在安全漏洞。
其实早在此次事故之前,就有很多省份对危化品车辆高速通行采取了不同的限行措施,而今针对危化品运输要求只会越来越严格。

江苏省是危险货物运输大省,据统计每天约有3万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省内从事运输活动。
长江江苏段每天有近500艘危化品船舶航行、停靠,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的港口危化品储罐有2542个,每年港口危险货物吞吐量1.8亿吨左右。
为吸取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教训,江苏省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共提出22条具体管控举措。
此次《通知》主要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和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三个领域。

部分危化运输从业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从事涉及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凡是发生2次超速行驶的,要暂扣从业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2、发生4次及以上超速行驶的,要立即吊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
除此之外,针对危化运输挂靠车辆、电子运单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也做出明文规定。

●2020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挂靠车辆的清理工作
●严格、全面执行电子运单填报制度,并随车携带运单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进行罐车年度审验时,应核查在用罐车罐体的检验报告
●对于罐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罐车,运输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及复检,复检结论仍然为不合格的,交通运输部门应注销罐车道路运输证,并督促企业将车辆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公安机关凭相关材料办理注销登记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吸取“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联合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深入较大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车辆停放场地不规范的情况,要求限期整改。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除隐患、防风险”路检路查行动,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通过深入运输企业开展源头治理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阻断问题人车带病上路。要求公司负责人狠抓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确定专人通过GPS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提醒、纠正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随意乱停车等违法行为。

7月5日河北省统一开展危化品运输专项行动,重点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自7月起至年底,每月5日、15日和25日为统一行动日。各地交管部门将在京沪、京台、京港澳、大广、青银等危化品运输量较大的高速公路,加大警力投入,重点增加对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