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大眼山隧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车辆。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8月28日施行。
为切实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的管理,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令)、《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2014年5月7日)等规定,现对通行我大队辖区沧榆高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提示如下:
一、禁行路段
G1812沧榆高速晋陕省界K584---K400,全线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原S46五保高速忻保段)。

二、绕行路线
1、去往陕西、保德方向的危化品运输车,由奇村收费站驶离高速—国道108、省道206—宁武阳方口镇转省道305、神池县转省道306—去往保德县、陕西。
2、去往沧州、五台方向的危化品运输车,由陕西石马川、府谷南收费站驶离,经神木—府谷—晋陕黄河二桥进入山西,绕行省道306—神池县转省道305—宁武县阳方口宁武县阳方口转省道206—国道108—奇村收费站驶入高速。
三、安全提示
1、2014年5月7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将五保高速奇村至杨家湾省界段(现沧榆高速奇村至晋陕省界)路段确定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陕西入晋危化品运输车辆从杨家湾省界收费站驶离高速。2020年1月1日杨家湾省界收费站撤除,原设计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的回转车道也随之撤除,已完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的条件。关注危化镖局,了解更多危运限行措施。
2、沧榆高速晋陕省界黄河大桥至保德收费站路段海拔落差高、弯道坡度较大,道路线型较差。受保德收费站通行能力、道路流量、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路段易出现交通拥堵、倒灌主线等情形,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通行该路段存在极大安全风险,一旦引发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3、由陕西境内去往山西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严禁驶入沧榆高速山西段,建议提前经石马川、府谷南收费站驶离后绕行神木—府谷低速道路,经黄河二桥驶入山西境内通行。我大队将采取卡口筛查、路面巡查、收费站协查等多种方式,对违法通行晋陕省界黄河大桥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处罚,并约谈提醒相关运输企业、函告主管部门落实主体、监管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关于G228国道灵昆至黄华段(瓯江北口大桥)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确保瓯江北口大桥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及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三阶段施I设计图》《温州瓯江北口大 桥消防安全研究报 告》《温州瓯江北口 大桥消防安全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等要求,决定对G228国道灵昆至黄华段(瓯江北口大桥)实行全天候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起实施。
从南宁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东博会及相关活动期间,首府交警将采取一系列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9月15日零时至19日24时,禁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南宁市(含四县一市及武鸣区)范围内道路通行;禁止大型货车(航空货运车辆除外),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南宁机场T2航站区、工作区范围内道路通行。
14日零时至19日24时,全天封闭荔滨大道(南宁大桥至五象大桥段),除持有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和停泊;除持有专用车证的荔园山庄、荔园饭店保障车辆以外,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南宁大桥、五象大桥桥北辅道、青山路(青竹立交至荔滨大道段)。关注危化镖局,了解更多危运限行措施。
15日8时至16日24时,除持有会议通行证的车辆外,全时段禁止货运车辆和大型营运客车在民族大道、会展路、竹溪立交桥、竹溪大道、厢竹大道、青山路、凤岭南路、青竹立交桥、葫芦鼎大桥、青环路、南宁大桥通行和停泊,相关车辆可以绕行南宁绕城高速、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白沙大桥等周边道路和桥梁。
第二十九届杨凌农高会将于2022年9月15日至19日在杨凌示范区举行。为确保农高会安全顺利进行,现就农高会期间对部分车辆进行交通分流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14日22时至15日18时,西宝高速公路西安至绛帐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交通分流措施,请提前择路绕行;
二、2022年9月15日5时至10时西宝高速公路西安至绛帐段,10时至16时西宝高速公路绛帐至西安段,对货运车辆采取交通分流措施,请提前择路绕行;
三、2022年9月15日至19日农高会期间,每日6时至19时杨凌示范区城区对机动车全面实行交通管制,实行通行证管理,禁止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驶入,请提前择路绕行。
为规范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海口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包括微、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二、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三、通行规定
货车类型的分类,以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为准。
(一)中型(含)以下货车
1.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二)中型(不含)以上货车
1.每日7:00至21:0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7:00至21:00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每日21:00至次日8:00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4.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三)新能源货车和冷链运输车
1.中型(不含)以下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除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海秀快速路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
2.中型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除海秀快速路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
3.中型以上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每日7:00至21:00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每日21:00至次日8:00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限行区域内其他路段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禁止通行。
四、通行码(证)办理
因城市运行保障、民生物资运输、企业生产物资、应急抢险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或路段上通行的货车,企业或车主应通过网上申办货车通行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网上申办的,可到窗口申办。货车通行证办理申请书样本,可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页,办事指南栏中下载。
(一)网上办理
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中“机动车业务-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车辆,应先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户,并绑定相关车辆即可申请货车通行码。
2.企事业单位车辆,应前往单位所属辖区交警大队申领交管12123企业账号后,再申办货车通行码。
3.按“交管12123”要求上传对应材料,上传材料如合同页码太多或有多个合同,可多张拍照在1个照片中,但须体现合同有效期、双方签字盖章等有效内容。
4.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符合通行要求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通行要求的,予以驳回。申请被驳回的,应按照货车限行通告通行。
5.网上可24小时申办,对申领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不超过7日),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对申领长期通行码(有效期超过7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咨询电话0898-31366858。
(二)窗口办理
当事人可携带申请书、企业证件、车辆证件、运输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12室,按照程序办理货车通行证。
窗口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时,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行证核发,咨询电话0898-31366843。
五、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8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2021年3月13日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海交警规备字〔2021〕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