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河南、四川、宁夏、海南等地发布危化品运输车限行新规,相关路段全天24小时禁行。
6月30日,深中通道正式开通运营,深圳交警通知: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深中通道(东人工岛至西人工岛段)通行。
二、深岑高速西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机场互通驶离,深岑高速东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翠亨东互通驶离。
三、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工作要求,更好保障水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路线规划指南》等规定,决定对卫辉市辖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禁行、限行的措施,现将禁限行路段和限行时段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及限行时段
1、S227翟阳省道卫辉市塔岗水库路段。(省道)
限行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
2、S227翟阳省道卫辉市前杨村南水北调跨渠桥。(省道)
限行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
3、S307卫柿省道卫辉市盆窑村南水北调跨渠桥。(省道)
限行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
4、卫辉市卫吴线太公泉镇西寺门东北跨渠桥。(县道)
限行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
二、禁行路段
5、卫辉市山彪西北跨渠桥。(村道)
6、卫辉市山庄西南跨渠桥。(村道)
7、卫辉市西山风景园跨渠桥。(村道)
8、卫辉市山庄西跨渠桥。(村道)
9、卫辉市南司马西跨渠桥。(村道)
10、卫辉市南司马跨渠桥。(村道)
11、卫辉市大司马西跨渠桥。(村道)
12、卫辉市大司马北跨渠桥。(县道)
13、卫辉市农专路跨渠桥。(村道)
14、卫辉市西寺门东跨渠桥。(村道)
15、卫辉市小康庄跨渠桥。(村道)
16、卫辉市后杨村跨渠桥。(村道)
17、卫辉市饮马庄北跨渠桥。(村道)
18、卫辉市安都东跨渠桥。(县道)
19、卫辉市安都东北跨渠桥。(村道)
20、卫辉市西大双西跨渠桥。(村道)
21、卫辉市新庄西南跨渠桥。(村道)
22、卫辉市新庄西北跨渠桥。(村道)
23、卫辉市君子村跨渠桥。(村道)
24、卫辉市君子村东北跨渠桥。(村道)
25、卫辉市马林庄西跨渠桥。(村道)
二、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行,具体解除禁行时间以公告为准。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卫辉市公安交警大队将联合市交通局执法大队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规律和通行路段分布,调整勤务部署,加大重点时段和限行时段的巡查频次,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限超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利用交通违法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限行通告要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抓拍,请广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严格遵守本通告,谨慎行驶,确保安全。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红寺堡区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红寺堡区城区道路实施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2.大中型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辆;
3.大型专业作业车(高空作业车、吊车、混凝土泵车、商砼罐车等)。
二、禁止通行区域和路段
康济路及以东、民族街及以南、德水街及以北、东环路及以西的城区道路,罗山路(德水街至纬一路)路段。
三、临时通行规定
配送类货车通行时段为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其它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除外)24小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驶入城区道路,如需进入限行区域,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本通告自2024年7月2日0时起施行。请有关车辆驾驶员注意各禁行路段设置的禁令标牌,违法驶入限行区域和路段的车辆,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洋浦化工园区”)于2023年12月29日起启动封闭化管理,并分阶段实施压力测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对洋浦化工园区实施完全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封闭化管理范围
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范围为:北至园四路,南抵嘉洋路,西临北部湾,东靠疏港大道,面积26.639平方公里。
02、封闭化卡口设置情况
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共设6个通行卡口,分别在博洋路、滨海大道、腾洋路、园二路、浦四路、园四路设1#、2#、3#、4#、5#、6#卡口。其中,2#、5#卡口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卡口,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入园区通行。1#、4#、6#为行政通行卡口,3#为非机动车通行卡口,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0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线路设置情况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2#卡口出入化工园区,经专用车道可至国家管网海南天然气、汉地阳光、海南炼化、洋浦油库等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2#卡口驶出后,可经嘉洋路、洋浦大道、腾洋路、洋浦关口出洋浦;也可经嘉洋路、开源大道、洋浦大桥出洋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5#卡口出入化工园区,经专用车道可至海南炼化乙烯区、海南逸盛、海南巴陵化工等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5#卡口驶出后,可经园四路、洋浦大道、腾洋路、洋浦关口出洋浦;也可经园四路、洋浦大道、嘉洋路、开源大道、洋浦大桥出洋浦。
04、有关要求
(一)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洋浦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内所有人员、车辆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行驶,不得超速、超限、超载行驶。相关车辆在园区内须有序规范停放,严禁在园区公共管廊下方等区域停放。
(二)化工园区内道路已划设“危化品专用车道”并设置了指示标志标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通行必须行驶在专用车道内并按指示标志标牌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运输危险货物时,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或纸质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
(三)洋浦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实行备案与预约申报入园管理,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人员经封闭管理后台采集信息后,通过卡口自动识别系统进出园区。化工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车辆、人员(含相关方)进出园区的,由其单位将车辆、人员相关信息统一提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录入封闭化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企事业单位临时访客由其二级账号管理人员通过手机APP填写相关信息后,方可在来访时间内进出化工园区。
(四)违反洋浦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及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禁限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本通告所指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征性的物质或物品运输车辆。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东河镇新华街、红星北路、红星南路、建设路、凤凰路、滨河北路、滨河路、米仓山镇至米仓山金竹村路段。
三、7:00至12:00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白水镇场镇路段、嘉川镇场镇路段、大德镇场镇路段、高阳镇场镇路段、黄洋镇场镇路段、龙凤镇场镇路段、 双汇镇场镇路段、国华镇场镇路段、盐河镇场镇路段、燕子乡场镇路段、天星镇场镇路段、木门镇场镇路段、九龙镇场镇路段、木门镇化龙场镇路段、普济镇场镇路段、三江镇场镇路段、水磨镇场镇路段、大两镇场镇路段、五权镇场镇路段、英萃镇场镇路段、檬子乡场镇路段、米仓山镇场镇路段、张华镇场镇路段。
四、18:00至次日7:00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一)黄洋镇:县道南(溪)高(坡)公路黄洋镇南溪村至龙凤镇路段。
(二)高阳镇:省道303线445KM至省道303线453KM路段。
(三)双汇镇:省道301线182KM至省道301线186KM路段。
(四)普济镇:国道542线90KM至99KM路段、普济郑家岭至普济镇磨岩煤矿路段、普(济)天(台)公路全段。
(五)木门镇:普(济)木(门)公路全段。
(六)三江镇:县道三(江)大(两)公路全段、三江镇战旗村至坑坑店路段。
(七)五权镇:县道五(权)大(德)公路全段。
(八)英萃镇:英萃镇竹园村至英萃场镇路段。
(九)檬子乡:檬子乡场镇至英萃场镇路段、檬子乡场镇至柏杨村路段。
(十)米仓山镇:米仓山场镇至英萃场镇路段。
本通告自2024年7月6日零时起实施,至2029年7月5日24时止,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