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都区城区部分道路限制中型及重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决定在花都区城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中型及重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时段及路线
对中型及重型货车采用部分路段全天禁行、部分区域特定时间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天禁止通行路段:
紫薇路(建设北路-百寿路)、迎宾大道(建设北路-商业大道)、花都龙珠路(建设北路-凤凰北路)、宝华大道(建设北路-凤凰北路)、云山大道(新街大道-天贵路)、田美路(天贵路-商业大道)、秀全大道(站前路-花城路)、商业大道(新民路-新华路)、新华路(新民路-天贵路)、工业大道(新街大道-华南路)、华南路(新民路-建设路)、站前路(宝华大道-秀全大道)、建设北路(宝华大道-云山大道)、建设路(云山大道-环湖路)、雅源北路(环湖路-雅源中路)、雅源中路(雅源北路-空铁大道)、花城路(宝华大道-新华路)、花城南路(新华路-滨湖路)、茶园路(三东大道-云山大道)、公益路(三东大道-宝华大道)、天贵路(三东大道-新华路)、曙光路(三东大道-新华路)、凤凰北路(三东大道-商业大道)、百寿路(三东大道-迎宾大道)。
(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通行区域:
中心城区[不含高速公路]:
东面:凤凰北路(花都大道至三东大道段,不含)、百寿路(三东大道至迎宾大道段,属于全天禁行范围)、迎宾大道(百寿路至商业大道段,属于全天禁行范围)、迎宾大道(商业大道至镜湖大道段,不含)、镜湖大道(迎宾大道至空铁大道段,不含)以西;
南面:风神大道[(红棉大道北至广清高速公路北行方向新华收费站赤坭出口匝道)东往西路段,不含]、风神大道[(红棉大道北至广清高速公路南行方向新华收费站广州入口匝道)西往东路段,不含]、工业大道(荔红南路至新街大道段,不含)、空铁大道(新街大道至镜湖大道段,不含)以北;
西面:建设北路(花都大道至三东大道段,不含)、107国道(三东大道至迎宾大道段,不含)、红棉大道北(迎宾大道至风神大道段,不含)、荔红南路(风神大道至工业大道段,不含)、新街大道(工业大道至空铁大道段,不含)以东;
北面:迎宾大道(红棉大道北至107国道段,不含)、三东大道(107国道至建设北路段,不含)、三东大道(凤凰北路至百寿路段,不含)、花都大道(建设北路至凤凰北路段,不含)以南。
融创片区:
东面:黄槐路(永富路至罗仙路段,不含)、莲山路(罗仙路至花都大道段,不含)以西;
南面:花都大道(天贵北路至莲山路段,不含)以北;
西面:天贵北路(永富路至花都大道段,不含)以东;
北面:永富路(天贵北路至黄槐路段,不含)、罗仙路(黄槐路至莲山路段,不含)以南。
二、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中型、重型货车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需遵守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6年4月14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