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7〕190号)、《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经信〔2017〕2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中山市2017年信息产业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详见《2017年市信息产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范围
2017年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扶持两大领域:一是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二是互联网及大数据专项。两个领域原则上均采用事后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两大领域内根据单位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一个专题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请填写附件2;申报互联网及大数据专项项目请填写附件3。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四、申报方式、时间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2.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材料书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整理汇总后报市经信局。
五、资助额度
详见《2017年市信息产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六、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
(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程美莎(联系电话:88329437,邮箱:544160693@qq.com)。
(二)互联网及大数据专项,大数据管理科梁德明(联系电话:88308273,邮箱:651557927@qq.com)。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1日
中经信420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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