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表彰和鼓励为佛山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 号)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南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三水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决定设立“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
一、奖励类别
(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
(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条件
(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
2.为佛山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重大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效
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企业家或技术领军人物;
3.推荐候选人的工作单位在佛山市内。
(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已经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2.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经 1年及以上实际应用,且达到预期效果;
3.申报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在科技成果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科技成果的完成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或在科技成果完成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单位;
5.独家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承担单位组织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经各参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成果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除上述条件外,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
2.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或同类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
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
5.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登陆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网站或各区高协网站,下载《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按要求填写《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
(三)提交报名表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
(四)组委会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按要求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六)打印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各推荐单位;
(七)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申报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5日-10月 31日
(二)材料受理时间:2018 年 9月 25日-11月 30 日
预知更多政策资讯,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诚粤全体员工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广州: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敏捷君御国际2005、2006室
联系电话:020-39008788 18922359277
佛山:佛山市南沙区南海大道51号财汇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0757-86287526 1392233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