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截止时间
-
(一)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项目年度定期受理,申报认定单位自即日起可自行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于5月14日17:00前将完整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 7号二楼(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联系电话:020-22210855);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02 扶持力度
可享受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高端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等政策
03 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人才可申报“南沙区杰出人才”、“南沙区优秀人才”、“南沙区青年后备人才”,其中:
1.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A证,须同时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所列创业条件;
创业条件
1)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不限年龄,院士不超过到75岁);青年后备人才不超过55岁(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界);
2)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先进,有产业化开发潜力,前景广阔;
4)能够组建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南沙区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第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团队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南沙区工作3个月以上。
5)项目资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项目的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②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项目A轮融资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
6)企业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或企业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7)本人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在新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个人占股比例在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超过3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20% ,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15%。)
8)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需在本区创业。
2.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B证,须同时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所列长期创新条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定,须同时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预认定条件)
长期创新条件
1)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不限年龄,院士不超过到75岁);青年后备人才不超过55岁(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界);
2)与本区引进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且在引进单位全职工作(杰出人才、外籍人才每年在本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申请人在本区引进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与本区引进单位已签订5年以上全职意向聘用协议的人员可先行申报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部分人才待遇。
3.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C证,须同时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项所列短期创新条件;
短期创新条件
1)属于本区重点发展领域及战略性新兴发展产业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能领衔引进单位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或操作难题;
2)与本区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协议;
3)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已经认定的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达到更高级别认定条件的,可适用本指南申报相应级别的人才认定;
(三)符合《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所列单位的人才不列入本指南认定对象。
1.高层次教育人才。
2.高层次卫生人才。
识别图中二维码
了解更多政策资讯
► 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 科技项目代理服务
► 科技项目评估服务 ► 科技成果鉴定服务
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敏捷君御国际2005、2006室
联系电话:020-39008788 18922359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