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成
4.1 机动车驾驶证
4.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5 技术要求
5.1 证芯
5.2 塑封套
5.3 证夹
5.4 签注和打印
5.5 照片
6 检验方法
6.1 证芯
6.2 塑封套
6.3 证夹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2 型式检验
7.3 出厂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
9 生产管理
附录 A(规范性)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式样
A.1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主页正面
A.2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主页背面
A.3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副页正面
A.4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副页背面
附录 B(规范性)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式样
B.1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芯正面
B.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芯背面
B.3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塑封套 A 页全息图文
附录 C(规范性) 机动车驾驶证塑封套式样
C.1 机动车驾驶证塑封套 A 页全息图文
C.2 机动车驾驶证塑封套 B 页荧光图文
附录 D(规范性) 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式样
附录 E(规范性) 学习驾驶证明式样
附录 F(规范性) 机动车驾驶证照片技术要求
F.1 分类
F.2 式样
F.3 尺寸
F.4 人像质量
F.5 纸质照片外观
附录 G(规范性) 塑封套抗剥离检验方法
G.1 仪器设备
G.2 环境条件
G.3 样品制备
G.4 取样
G.5 封制预备样
G.6 裁切测试样
G.7 测试
参考文献
前言部分修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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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对应条款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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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对应条款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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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更改了范围(见第1 章,2012 年版的第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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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以下简称“机动车驾驶证件”)的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和生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件的生产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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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以下简称“机动车驾驶证件”)的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生产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纸质版、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制作和鉴定,也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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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证件的定义(见3.1,2012 年版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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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机动车驾驶证件 driving document 准予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法定证件,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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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机动车驾驶证件motor vehicle driving document 准予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学习驾驶机动车的法定证件/凭证,是机动车驾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和学习驾驶证明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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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的定义(见3.1.1,2012 年版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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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机动车驾驶证driving license 准予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相应类型机动车的法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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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机动车驾驶证driving license 准予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相应类型机动车的法定证件。 注:机动车驾驶证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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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更改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定义(见3.1.2,2012 年版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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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temporary driving permit 准予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相应类型机动车的法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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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temporary driving permit 准予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相应类型机动车的法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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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增加了学习驾驶证明的术语和定义(见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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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对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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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学习驾驶证明learner driving certificate 在有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准许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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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更改了证芯的定义(见3.2,2012 年版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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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证芯blank driving license 已印刷机动车驾驶证件公共信息的未经签注的纸质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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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证芯blank driving license 已印刷机动车驾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公共信息的未经签注的纸质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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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组成(见4.1,2012 年版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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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证夹(见附录A)、主页和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是用塑封套塑封的已签注的证芯,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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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已签注的证芯、证夹和塑封套三部分组成,其中证芯包括主页和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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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更改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组成(见4.2,见2012 年版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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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为单页,是用塑封套塑封的已签注的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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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由已签注的证芯和塑封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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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更改了证件专用章要求(见5.1.2,2012 年版的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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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证件专用章 [5.1.1.1](5.1.1.1) 规格 证件专用章为正方形,规格为20mm×20mm,框线宽为0.5mm。 [5.1.1.2](5.1.1.2) 字体 证件专用章使用的汉字为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字体为10.5pt宋体。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附加使用本民族的文字。 [5.1.1.3](5.1.1.3) 式样 印章文字自左向右横向多排排列,直辖市刻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省(自治区)刻写“××省(自治区)××市(地、州、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 [5.1.1.4](5.1.1.4) 颜色 证件专用章为红色,使用红色紫外荧光防伪油墨印刷。紫外灯照射下,呈现红色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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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证件专用章 式样应符合GA 803的规定。正常光照下应为红色,紫外光照射下应呈现红色荧光,且印章内容在正常光照和紫外光下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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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增加了证芯编号要求(见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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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对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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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证芯编号 [5.1.3.1](5.1.3.1) 编号规则 [5.1.3.1](5.1.3.1).1 机动车驾驶证 证芯编号共13位,由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1位校验位和10位顺序号组成,见图1。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GB/T 2260的规定,10位顺序号范围为00000000019999999999。证芯编号应有全国唯一性。 [5.1.3.1](5.1.3.1).2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证芯编号共10位,由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和8位顺序号组成,8位顺序号范围为 0000000199999999。证芯编号应有全国唯一性。 [5.1.3.2](5.1.3.2) 条码 证芯编号的条码应为符合GB/T 12908规定的三九条码。机动车驾驶证条码长度应为45.5mm±0.5mm, 宽度应为6.5mm±0.5mm。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条码长度应为32.5mm±0.5mm,宽度应为6.0mm±0.5mm。 条码字体应为7pt Helve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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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更改了证芯尺寸要求(见5.1.4,2012 年版的[5.1.4.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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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5.1.4.2) 证芯规格 长度为88mm±0.5mm,宽度为60mm±0.5mm,圆角半径为4mm±0.1mm。证芯应采用上下联体方式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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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尺寸 证芯长度应为88.0mm±0.5mm,宽度应为60.0mm±0.5mm,厚度应为0.27mm±0.02mm,四角应为半径 4.0mm±0.3mm的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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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更改了证芯材料要求(见5.1.5,2012 年版的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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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材质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使用 |
5.1.5 材料 [5.1.5.1](5.1.5.1) 纸张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应使用230g/m²±5g/m²的专用纸张,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芯应使用220g/m²±5g/m²的白卡纸。 [5.1.5.2](5.1.5.2) 安全线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主页和副页的背面均应有开窗式安全线,安全线上下两端应埋入纸内,开窗数量 均不应少于5个。 [5.1.5.3](5.1.5.3) 荧光纤维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主页和副页均应有荧光纤维。紫外光照射下,应呈现红、蓝和绿三种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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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更改了证芯外观要求(见5.1.6,2012 年版的[5.1.4.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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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1](5.1.4.1) 外观 版面干净。文字和底纹清晰完整,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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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外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证件专用章、底纹、内容和证芯编号清晰完整; b)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采用上下联体方式印刷,主页和副页底纹连续; c) 版面干净,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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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删除了套印要求(见2012 年版的[5.1.4.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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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3](5.1.4.3) 套印 图像轮廓清晰,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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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对应条款,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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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更改了证芯实地密度要求(见5.1.8,2012 年版的[5.1.4.5](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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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5](5.1.4.5) 实地密度 黑色:1.401.70;红色1.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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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实地密度 黑色应为1.401.70;红色应为1.251.50;绿色应为0.4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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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增加了压齿线要求(见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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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对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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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压齿线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4条边中,应有2条或3条压齿线。压齿线撕开后不应损坏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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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更改了塑封套尺寸要求(见5.2.2,2012 年版的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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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规格 长度为95mm±0.5mm,宽度为66mm±0.5mm,圆角半径为4mm±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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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尺寸 塑封套长度应为95.0mm±0.5mm,宽度应为66.0mm±0.5mm,A页和B页厚度均应为0.16mm±0.02mm。四角应为半径4.0mm±0.3mm的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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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更改了塑封套全息图文要求(见5.2.4,2012 年版的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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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全息图文 [5.3.7.1](5.3.7.1) 外观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