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进行合并申报。
一、怎么做税源信息采集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环境保护税
房产税
印花税
资源税
契税
烟叶税
首次填报后,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更新维护数据后再进行申报。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后来发现遗漏了一份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二、操作流程图解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提示: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