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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份征期截止到18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5月有以下几件大事,我们先来看一下吧:
(1)定了!5月征期延长
(2)不延期!5月31日前必须完成企税汇缴!
(3)3项社保新规!5月1日起执行!

01
5月征期延长
税局明确:5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5月18日。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申报类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02
不延期,5月31日前必须完成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后一个月啦!还没有进行汇算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今年汇算清缴需要注意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5张申报表格式新变化

变化一:5张报表样式调整(A105080、A105100、A107010、A107012、A107040);
变化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变化三: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03
社保新规,5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最新文件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
(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
(2)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