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各位党员干部要牢牢守住节日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廉洁过节。公司纪委现将廉洁过节的“十五个严禁”“四个不许”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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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个严禁”
1. 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3. 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 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9.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 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 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 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 02 -
“四个不许”
一是不许上下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吃请。
二是不许内部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三是不许以任何名义、形式参加利益相关方吃请。
四是不许用公款宴请私客。
供稿:纪委办公室
责编:党委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