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终事故调查结果出台前,德国莱茵TÜV工业服务与信息安全项目经理Henry Fu就危险品道路运输方面的法规标准现状分享他的真知灼见,同时针对运输单位及槽罐车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
2016年,交通部启动了《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的标准转化工作,制定了JT/T617:2018《危险品道路运输规则》,即中国版的ADR,JT/T617对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托运、承运,装卸、道路运输等环节进行了系统性规定,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2019年11月10日,六部委联合又发布了《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强制执行;同时关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 1285-2020)也于2020年2月发布,2020 年4 月1 日起正式实施。
EN 13094《工作压力不超过0.5bar的用于运输危险品的金属罐体设计和制造》
EN 14025《危险品运输用金属承压罐体的设计和制造》
EN 12493《LPG焊接钢质罐体的设计和制造》
EN 13530《低温容器:大容积移动式真空绝热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
GB 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T 19905:2017《液化气体运输车》
NB/T 47057:2017 《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
NB/T 47058:2017《冷冻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NB/T 47059:2017《冷冻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
国内很多企业是市场导向型,对质量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不够重视,很难有效执行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另一方面,人员专业度及素质也是制约有效质量管理的因素之一。
企业缺乏焊接管理体系,焊工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流动较高,对最终产品质量稳定性有直接影响。
无损检测行业低价竞争,部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造成偷工减料。
一些危险品运输单位组织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非法托运、车辆超速或超载、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疲劳驾驶、违规操作以及装卸等行为,一旦出现事故很容易导致危险品泄露或爆炸,付出惨重的代价。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避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质量部门在执行工作中尽量少受销售、生产、采购等部门的制约。
公司高层要重视质量管理活动,对质量部门足够的授权以提高其在公司内部地位,确保质量活动的执行力,比如很多外资公司的质量部门独立运行,质量经理直接向最高领导汇报。
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给予基层员工学习和晋升机会,善于利用质量管理工具,提高效率和合格率。
罐体生产单位,应该将焊接质量体系纳入到质量管理中,培养焊接工程师和焊接质量检验人员,确保焊缝质量满足标准和客户要求。我国的轨道交通领域就是引进欧洲体系,真正的做到了与国际接轨。
运输企业应该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危险品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策方针,杜绝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根据ADR条例第1.3章的规定,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应接受与其所承担责任和义务相适应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的培训,在国外,我们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活动的人员法律要求的全面培训和教育,也包括通过公路/铁路/内河和海洋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