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吸取近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警醒,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6月22-23日,我省连续发生两宗死伤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今年4月份以来,全省各类道路运输事故频发,较大事故发生5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充分暴露出中山、阳江、清远、河源、湛江市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涉事企业未能认真吸取广深高速“3·22”、国道G240“4·3”、汕湛高速“5·1”及浙江温州“6·13”等事故惨痛教训,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行业安全监管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全行业警醒和反思。
通知强调,各地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分析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道路运输复工复产工作和季节性特点,充分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按照部省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要求,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二是切实加强营运客车的安全管理,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到实处,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三是切实加强营运车辆的动态管理,确保所属运输车辆超载(员)、超速、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长途客车凌晨 2—5 时未停止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查纠;四是切实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制度;五是切实抓实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指导督促营运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必须按规定向车上旅客履行安全承诺、安全告知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同时,严格实施安全带佩戴制度;六是切实提升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与行车技能,特别要针对车辆自燃、爆胎等突发情况处置,雨雾天气、复杂路段、路况不熟的路段驾驶等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强化驾驶员主动防御和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切实加强交通执法查处。各地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运输”“超限运输”特别加强对外省籍货车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持续保持交通执法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压实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年开大灶”和“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抓紧制定出台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筑牢企业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网格化、事故责任明确化体系制度,确保事故调查可追朔;三是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运输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一般、较大、重大分类,实施省、市、县三级分类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挂牌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可依法依程序采取关闭、吊销证照等措施;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通知强调,各地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各级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站场和从业人员,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警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保持警钟长鸣,确保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