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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GA 37-2026(26年6月1日)实施

公安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GA 37-2026(26年6月1日)实施 广州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
2026-02-28
1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成  

5  技术要求  

5.1  证芯   

5.2  塑封套   

5.3  证夹   

5.4  签注   

5.5  机动车标准照片   

6  检验方法  

6.1  证芯   

6.2  塑封套   

6.3  证夹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2  型式检验   

7.3  出产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   

9  生产管理  

附录 A(规范性)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式样  

A.1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主页正面   

A.2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副页正面   

A.3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主页背面   

A.4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副页背面   

附录 B(规范性)  机动车行驶证塑封套式样   

B.1  机动车行驶证塑封套 A 页全息图文   

B.2  机动车行驶证塑封套 B 页荧光图文   

附录 C(规范性)  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式样  

附录 D(规范性)  机动车标准照片技术要求

D.1  分类  

D.2  式样   

D.3  尺寸   

D.4  机动车影像质量   

D.5  纸质照片外观   

附录 E(规范性)  塑封套抗剥离检验方法  

E.1  仪器设备   

E.2  环境条件   

E.3  样品制备   

E.4  取样   

E.5  封制预备样   

E.6  裁切测试样   

E.7  测试   

参考文献  


修订对照

前言部分原文

2008版对应条款原文

2026版对应条款原文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2008年版的第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的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和生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的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生产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纸质版的制作和鉴定

b) 更改了机动车行驶证的定义(3.1,2008年版的3.1)

3.1 机动车行驶证vehicle license   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3.1 机动车行驶证motor vehicle license   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机动车行驶证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c) 更改了机动车行驶证的组成(见第4,2008年版的第4)

组成   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见附录A)、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组成   机动车行驶证由已签注的证芯、证夹和塑封套三部分组成,其中证芯包括主页和副页。

d) 更改了证件专用章要求(5.1.2,2008年版的5.1.2)

5.1.2 证件专用章   规格:正方形,20mm×20mm,框线宽0.5mm   字体:10.5pt宋体,民族自治地方可附加本民族文字。   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刊“××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市(地、州、盟)“××(自治区)××(地、州、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   颜色:红色,红色紫外荧光防伪油墨印刷,紫外灯照射下呈红色荧光。

5.1.2 证件专用章   式样应符合GA 803的规定。正常光照下应为红色,紫外光照射下应呈现红色荧光,且印章内容在正常光照和紫外光下应一致。

e) 增加了证芯编号要求(5.1.3)

无对应条款

5.1.3 证芯编号   [5.1.3.1](5.1.3.1) 编号规则:共13位,由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1位校验位和10位顺序号组成,具有全国唯一性。   [5.1.3.2](5.1.3.2) 条码:符合GB/T 12908规定的三九条码,长度45.5mm±0.5mm,宽度5.5mm±0.5mm,字体7pt Helvetica

f) 更改了证芯尺寸要求(5.1.4,2008年版的[5.1.4.3](5.1.4.3))

[5.1.4.3](5.1.4.3) 证芯规格   长度88mm±0.5mm,宽度60mm±0.5mm,圆角半径4mm±0.1mm

5.1.4 尺寸   证芯长度88.0mm±0.5mm,宽度60.0mm±0.5mm厚度0.27mm±0.02mm,四角半径4.0mm±0.3mm的圆弧。

g) 更改了证芯材料要求(5.1.5,2008年版的5.1.2)

5.1.2 材质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使用230g/m²±5g/m²的专用纸张,有开窗式彩色金属线和荧光纤维。

5.1.5 材料   [5.1.5.1](5.1.5.1) 纸张:230g/m²±5g/m²的专用纸张。   [5.1.5.2](5.1.5.2) 安全线:主页和副页正面均有开窗式安全线,上下两端埋入纸内,开窗数量不少于5   [5.1.5.3](5.1.5.3) 荧光纤维:主页和副页均有,紫外光照射下呈现红、蓝和绿三种荧光

h) 更改了证芯外观要求(5.1.6,2008年版的[5.1.4.1](5.1.4.1))

[5.1.4.1](5.1.4.1) 外观   版面干净,无明显脏迹。文字和底纹清晰完整,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5.1.6 外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证件专用章、底纹、内容和证芯编号清晰完整   b) 证芯采用上下联体方式印刷,主页和副页底纹连续   c) 版面干净,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i) 删除了套印要求(2008年版的[5.1.4.4](5.1.4.4))

[5.1.4.4](5.1.4.4) 套印   图像轮廓清晰,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1mm

无对应套印要求条款

j) 更改了证芯实地密度要求(5.1.8,2008年版的[5.1.4.5](5.1.4.5))

[5.1.4.5](5.1.4.5) 实地密度   黑色:1.401.70;红色1.251.50

5.1.8 实地密度   黑色:1.401.70;红色:1.251.50蓝色:0.660.96

k) 增加了压齿线要求(5.1.9)

无对应条款

5.1.9 压齿线   证芯的4条边中,应有2条或3条压齿线。压齿线撕开后不应损坏证芯。

l) 更改了塑封套尺寸要求(5.2.2,2008年版的5.2.3)

5.2.3 规格   长度95mm±0.5mm,宽度66mm±0.5mm,圆角半径4mm±0.1mm

5.2.2 尺寸   塑封套长度95.0mm±0.5mm,宽度66.0mm±0.5mmA页和B页厚度均为0.16mm±0.02mm。四角半径4.0mm±0.3mm的圆弧。

m) 更改了塑封套全息图文要求(5.2.4,2008年版的5.2.7)

5.2.7 全息图文   外观:无明显划痕、污点、水渍,平整度良好,图文清晰。   识别:平安结中心几何图形颜色在蓝紫色和草绿色之间交互变化;中国 CHINA”“VEHICLE LICENSE”为动态景深文字。   衍射率:平均衍射率不小于2.0%

5.2.4 全息图文   [5.2.4.1](5.2.4.1) 外观质量:无肉眼可见划痕、水渍、凹凸缺陷,0.3mm0.5mm污点≤10个,0.5mm1.0mm污点≤2个,无≥1.0mm污点,图文清晰。   [5.2.4.2](5.2.4.2) 识别性能:平安结中间正方形反射光为黄绿色时四周三角形为蓝色,反之亦然;中国CHINA”“行驶证VEHICLE LICENSE”为动态景深文字。   [5.2.4.3](5.2.4.3) 衍射效率:不小于2%

n) 更改了塑封套荧光图文要求(5.2.5,2008年版的5.2.8)

5.2.8 荧光图文   自然光下依稀可见,直径0.3mm1.0mm的荧光斑点不超过10个。   紫外灯照射下,马车图案呈黄绿色荧光,波浪线、中国行驶证“VEHICLE LICENSE”呈红色荧光。

5.2.5 荧光图文   [5.2.5.1](5.2.5.1) 外观质量:正常光照下无脏点、重影;紫外光下图文清晰完整,无离散肉眼可见荧光斑点。   [5.2.5.2](5.2.5.2) 扫描性能:复印或高拍仪扫描B页不应出现荧光图文。   [5.2.5.3](5.2.5.3) 识别性能:紫外光下,马车图案呈黄绿色荧光,波浪线、机动车行驶证”“VEHICLE LICENSE”呈红色荧光。

o) 更改了塑封套塑封要求(5.2.6,2008年版的5.3)

5.3 塑封   塑封温度150℃180℃速度1cm/s3cm/s,压力1kgf/cm²1.5kgf/cm²   外观:不起泡、不起皱。   封边:平整无台阶变形,宽度1.0mm2.5mm   抗剥离:封接牢固,剥离后证芯损坏不可复用,剥离强度≥30N/25mm

5.2.6 塑封   塑封温度150℃180℃,速度1cm/s3cm/s,压力1.0kgf/cm²1.5kgf/cm²   外观应符合:   a) 塑封套不起泡、不起皱;   b) 塑封套A页和主页正面粘合,且文字方向一致;   c) 封边宽度1.0mm2.5mm,平整无台阶和变形。

p) 更改了证夹尺寸要求(5.3.2,2008年版的5.4.3)

5.4.3 规格   折叠后:长度102mm±1mm,宽度73mm±1mm,圆角半径4mm±0.1mm

5.3.2 尺寸   折叠后:证夹长度102mm±1mm,宽度73mm±1mm右侧边缘两角为半径4.0mm±0.3mm的圆弧

q) 更改了签注要求(5.4,2008年版的[5.1.5.1](5.1.5.1))

[5.1.5.1](5.1.5.1) 签注内容和字体   主页、副页按栏目签注,备注栏签注强制报废期止和校车提示,副页背面续签检验记录。   签注字体为专用字体,颜色黑色。打印无对应汉字时用两个半角下划线代替,手工填写。

5.4 签注   按证芯载明的项目签注,签注内容符合GA/T 946.2的要求。   签注内容中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为9.6pt专用字体,汉字为9.6pt宋体。   签注采用针式打印,颜色为黑色。

r) 更改了机动车标准照片要求(5.5,2008年版的[5.1.5.2](5.1.5.2))

[5.1.5.2](5.1.5.2) 相片   规格:长度88mm±0.5mm,宽度60mm±0.5mm,圆角半径4.0mm±0.1mm   拍摄:汽车前方左侧45°,摩托车、挂车后方左侧45°,不悬挂号牌(补领可悬挂)。   影像:占相片三分之二,能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

5.5 机动车标准照片   有数字照片和纸质照片两种形式,应符合:   a) 查验时拍摄实车、平台留存或联网获取;   b) 技术要求符合附录D   c) 数字照片喷墨打印,纸质照片粘贴。

s) 增加了证芯编号检验方法(6.1.3)

无对应条款

6.1.3 证芯编号   使用扫码枪扫描条码,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条码尺寸。

t) 增加了压齿线检验方法(6.1.9)

无对应条款

6.1.9 压齿线   在正常光照下,目测压齿线数量和证芯损坏情况。

u) 增加了全息图文的检验方法(6.2.4)

无对应检验方法条款

6.2.4 全息图文   [6.2.4.1](6.2.4.1) 外观质量:按GB/T 23808规定方法检验。   [6.2.4.2](6.2.4.2) 识别性能:白光倾斜入射,试样垂直旋转45°90°观察颜色变化。   [6.2.4.3](6.2.4.3) 衍射效率:按GB/T 23808规定方法检验。

v) 增加了荧光图文的检验方法(6.2.5)

无对应检验方法条款

6.2.5 荧光图文   [6.2.5.1](6.2.5.1) 外观质量:正常光照和365nm紫外光下目测。   [6.2.5.2](6.2.5.2) 扫描性能:复印机和高拍仪扫描,目测图像。   [6.2.5.3](6.2.5.3) 识别性能:365nm紫外光下目测。

w) 增加了塑封的检验方法(6.2.6)

无对应检验方法条款

6.2.6 塑封   在正常光照下,目测塑封;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封边宽度。

x) 更改了检验分类(7.1,2008年版的7.1)

7.1 检验分类   机动车行驶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7.1 检验分类   证芯、塑封套和证夹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y) 更改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7.2.2,2008年版的7.2.2)

7.2.2 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按第6章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型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不合格。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型式检验。

7.2.2 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7.2.2.1](7.2.2.1) 证芯:按GB/T 2828.1抽样,至少20张,检验项目含式样、证件专用章等9项,一项不合格则整体不合格。   [7.2.2.2](7.2.2.2) 塑封套:按GB/T 2828.1抽样,至少20张,检验项目含式样、尺寸等7项,一项不合格则整体不合格。   [7.2.2.3](7.2.2.3) 证夹:按GB/T 2828.1抽样,至少20个,检验项目含式样、尺寸等4项,一项不合格则整体不合格。

z) 更改了出厂检验规则(7.3,2008年版的7.3)

7.3 出厂检验   每批次检验数量不少于20件,一件不合格则加倍抽验,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全部不合格。   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外观和印刷。

7.3 出厂检验   7.3.1 证芯:100%检验,项目为证件专用章和外观,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   7.3.2 塑封套:100%检验,项目为全息图文、荧光图文和外观,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   7.3.3 证夹:100%检验,项目为外观,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不合格。

aa) 更改了机动车行驶证证芯主页背面式样(见附录AA.3,2008年版附录BB.3)

附录B.3 机动车行驶证主页背面   机动车相片

附录A.3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主页背面   (新式样,具体见图A.3

ab) 增加了机动车标准照片技术要求(见附录D)

无对应附录

附录机动车标准照片技术要求   含分类、式样、尺寸(数字照片1280×960像素,纸质照片75mm×56mm)、影像质量、外观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机动车行驶证 ”)的组成、技术要求、检 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生产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纸质版的制作和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记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12908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符号规范 三九条码

GB/T 23808  全息防伪膜

CY/T 3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CY/T 5  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GA 803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印章

GA/T 946.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动车行驶证 motor vehicle license

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注:机动车行驶证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3.2证芯 blank motor vehicle license

已印刷机动车行驶证公共信息的未经签注的纸质卡片。

3.3签注 endorsement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使用专用打印机在证芯上按项目打印。


4  组成

机动车行驶证由已签注的证芯、证夹和塑封套三部分组成,其中证芯包括主页和副页。


5  技术要求

5.1  证芯

5.1.1  式样

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证芯正面左右两侧底纹颜色应为GB/T 3181的PB10天(铁)蓝色,中间底 纹颜色应为渐变红色。证芯背面底纹颜色应为GB/T 3181中的PB10天(铁)蓝色。

主页正面文字应为黑色。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字体应为12pt黑体,位置应居 中。“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住址 ”“使用性质 ”“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 动机号码 ”“注册日期 ”“发证日期 ”等应为7.5pt宋体。英文“Vehicle License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字体应为7pt Times New Roman,位置应居中,其他英文的字体应为6pt Times New Roman。

副页正面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号牌号码 ”“档案编号 ”“核定载人数 ”“总质量 ”“整备质量 ” “核定载质量 ”“外廓尺寸 ”“准牵引总质量 ”“备注 ”“检验记录 ”等文字应为7.5pt宋体。

5.1.2  证件专用章

式样应符合GA 803的规定。正常光照下应为红色,紫外光照射下应呈现红色荧光,且印章内容在正 常光照和紫外光下应一致。

5.1.3  证芯编号

5.1.3.1  编号规则

证芯编号共13位,由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1位校验位和10位顺序号组成,见图1。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GB/T 2260的规定,10位顺序号范围为0000000001~9999999999。 证芯编号应有全国唯一性。

5.1.3.2  条码

证芯编号的条码应为符合GB/T 12908规定的三九条码。长度应为45.5mm±0.5mm,宽度应为5.5mm ±0.5mm。条码字体应为7pt Helvetica。

5.1.4  尺寸

证芯长度应为88.0mm±0.5mm,宽度应为60.0mm±0.5mm,厚度应为0.27mm±0.02mm,四角应为半径 4.0mm±0.3mm的圆弧。

5.1.5  材料

5.1.5.1  纸张

证芯应使用230g/m2 ±5g/m2 的专用纸张。

5.1.5.2  安全线

证芯主页和副页的正面均应有开窗式安全线,安全线上下两端应埋入纸内,开窗数量均不应少于5 个。

5.1.5.3  荧光纤维

证芯主页和副页均应有荧光纤维。紫外光照射下,应呈现红、蓝和绿三种荧光。

5.1.6  外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证件专用章、底纹、内容和证芯编号清晰完整;

b)  证芯采用上下联体方式印刷,主页和副页底纹连续;

c)  版面干净,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5.1.7  网点

网点应清晰,角度准确,不出现重影。50%的增大值范围应为10%~20%。

5.1.8  实地密度

黑色应为1.40~1.70;红色应为1.25~1.50;蓝色应为0.66~0.96。

5.1.9  压齿线

证芯的4条边中,应有2条或3条压齿线。压齿线撕开后不应损坏证芯。

5.2  塑封套

5.2.1  式样

塑封套使用PET透明聚酯膜,由A、B两页沿短边一侧加热封合而成,用于塑封机动车行驶证主页。A 页有全息图文,B页有荧光图文,式样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2.2  尺寸

塑封套长度应为95.0mm±0.5mm,宽度应为66.0mm±0.5mm,A页和B页厚度均应为0.16mm±0.02mm。 四角应为半径4.0mm±0.3mm的圆弧。

5.2.3  涂层

涂层应均匀,无气泡、灰层、油污和脏物,涂层与基材之间应无脱胶现象。

5.2.4  全息图文

5.2.4.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4.2  识别性能

全息图文中心几何图形颜色在蓝色和草绿色之间交互变化。平安结中间正方形图案反射光为黄绿色 时,四周三角形的反射光应为蓝色;中间正方形图案反射光为蓝色时,四周三角形的反射光应为黄绿色。 “ 中国 CHINA ”“行驶证 VEHICLE LICENSE ”应为动态景深文字。

5.2.4.3  衍射效率

全息图文的平均衍射效率不应小于2%。

5.2.5  荧光图文

5.2.5.1  外观质量

在正常光照下整个表面应无脏点、无重影。紫外光照射下,图文应清晰完整。整个表面不应有离散 的肉眼可见的荧光斑点。

5.2.5.2  扫描性能

复印或使用高拍仪扫描塑封套B页不应出现荧光图文。

5.2.5.3  识别性能

紫外光照射下,马车图案应呈现黄绿色荧光,波浪线、“机动车行驶证 ”“VEHICLE LICENSE ”应

呈现红色荧光。图文应清晰完整。

5.2.6  塑封

塑封温度为150℃~180℃ , 速度为1cm/s~3cm/s,压力为1.0kgf/cm2~1.5kgf/cm2 。塑封后外观应 符合以下要求:

a)  塑封套不起泡、不起皱;

b)  塑封套 A 页和主页正面粘合,且文字方向一致;

c)  封边宽度为 1.0mm~2.5mm,平整无台阶和变形。

5.2.7  抗剥离

证芯用塑封套塑封后,抗剥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封接牢固,涂层与片基、证芯之间无自然脱离现象;

b)  剥离后,签注后的证芯被破坏,不可复用;

c)  复合膜胶的剥离强度不小于 30N/25mm。

5.3  证夹

5.3.1  式样

正面压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字体应为16pt宋体,“机动 车行驶证 ”字体应为34pt长宋体。外皮应为蓝色,内皮应为透明无色。式样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3.2  尺寸

折叠后:证夹长度应为102mm±1mm,宽度应为73mm±1mm,右侧边缘两角应为半径4.0mm±0.3mm的 圆弧。

5.3.3  外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外型规正挺括,折叠后不错位;

b)  外表无气泡,色泽均匀,压印字清晰无边刺;

c)  内皮透明无裂纹,证芯能轻松地插入和取出;

d)  内外皮封口牢固、均匀、无错位。

5.3.4  耐温性能

证夹在温度-50℃~60℃的环境下应无开裂、脆化、软化等现象。

5.4  签注

按证芯载明的项目签注,签注内容应符合GA/T 946.2的要求。签注内容中的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 应为9.6pt专用字体,汉字应为9.6pt宋体。签注采用针式打印,颜色应为黑色。

5.5  机动车标准照片

机动车标准照片有数字照片和纸质照片两种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查验时拍摄实车形成、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留存或联网获取的照片; b)  技术要求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c)  数字照片喷墨打印,纸质照片粘贴。


6  检验方法

6.1  证芯

6.1.1  式样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证芯。

6.1.2  证件专用章

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外廓尺寸。在365nm波长的紫外光下, 目测证件专用章。

6.1.3  证芯编号

使用扫码枪扫描条码,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条码尺寸。

6.1.4  尺寸

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外廓尺寸,用精度不大于0.01mm的量具测量厚度,用精度不大于 0.1mm的量具测量四角半径。

6.1.5  材料

6.1.5.1  安全线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安全线和开窗数量。

6.1.5.2  荧光纤维

在365nm波长的紫外光下, 目测荧光纤维。

6.1.6  外观

证芯试样放在黑色底衬上,用符合CY/T 3要求的光源目测。

6.1.7  网点

按CY/T 5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

6.1.8  实地密度

按CY/T 5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

6.1.9  压齿线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压齿线数量和证芯损坏情况。

6.2  塑封套

6.2.1  式样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塑封套。

6.2.2  尺寸

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外廓尺寸,用精度不大于0.01mm的量具测量厚度,用精度不大于 0.1mm的量具测量四角半径。

6.2.3  涂层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塑封套。

6.2.4  全息图文

6.2.4.1  外观质量

按GB/T 23808规定的方法检验。

6.2.4.2  识别性能

白光点光源从试样上方倾斜入射, 以塑封套A页为观察面,试样垂直,以试样垂直方向为旋转轴线 旋转至45 °观察平安结的颜色。不改变观察角度,试样旋转90 °后观察颜色变化。

6.2.4.3  衍射效率

按GB/T 23808规定的方法检验。

6.2.5  荧光图文

6.2.5.1  外观质量

在正常光照和365nm波长的紫外光下目测。

6.2.5.2  扫描性能

用复印机和高拍仪扫描塑封套, 目测扫描图像。

6.2.5.3  识别性能

在365nm波长的紫外光下目测。

6.2.6  塑封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塑封。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封边宽度。

6.2.7  抗剥离

按附录 E 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证夹

6.3.1  式样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证夹。

6.3.2  尺寸

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外廓尺寸,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两角半径。

6.3.3  外观

在正常光照下, 目测证夹。

6.3.4  耐温性能

证夹放在符合GB/T 2423.1、GB/T 2423.2规定的高低温试验箱中进行试验,在-50℃±1℃和60℃± 1℃的温度下,分别保持10min后进行目测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证芯、塑封套和证夹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

b)  停产后复产;

c)  正式生产后,证芯、塑封套和证夹的材料或印制证件专用章的油墨有改变; d)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

e)  合同规定。

7.2.2  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7.2.2.1  证芯

检验样品应按照GB/T 2828.1进行抽样,至少抽取20张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方法分别按表2 的规定。如果任何一张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证芯型式检验不合格。

7.2.2.2  塑封套

检验样品应按照GB/T 2828.1进行抽样,至少抽取20张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方法按表3的规定。 如果任何一张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塑封套型式检验不合格。


7.2.2.3  证夹

检验样品应按照GB/T 2828.1进行抽样,至少抽取20个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方法按表4的规定, 如果任何一个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证夹型式检验不合格。

7.3  出厂检验

7.3.1  证芯

证芯出厂时应进行100%的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证件专用章和外观,检验方法按表2的规定。有一 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不合格。

7.3.2  塑封套

塑封套出厂时应进行100%的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全息图文、荧光图文和外观,检验方法按表3的 规定。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不合格。

7.3.3  证夹

证夹出厂时应进行100%的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外观,检验方法按表4的规定。检验结果不符合要 求,则判定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包装箱体上应有产品名称、数量、标准编号、证芯编号起止号、包装箱外廓尺寸、总质量、生产单 位名称、地址、出厂日期及注意事项的标记。包装箱体上应有“小心轻放 ”“勿受潮湿 ”等标志。标志 的使用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证芯每500张为一小包装,每10件小包装为一大包装,使用防潮纸板箱进行加封;

b)  塑封套每100张为一小包装,每50件小包装为一大包装,使用防潮纸板箱进行加封; c)  证夹每50个为一小包装,每20件小包装为一大包装,使用防潮纸板箱进行加封;

d)  包装箱内有合格证,合格证上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检验人员章、验收 注意事项等。

8.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并采取防雨和防潮措施。

8.4  贮存

应保存在温度低于30℃、相对湿度不大于60%的仓库内,远离热源。


9  生产管理

塑封套和证芯应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授权单位统一印制。证夹应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 制作。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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