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过渡期就要到啦!
@外商投资企业
你们还没办理变更吗?
2020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正式施行
为了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针对此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特别设立了五年的过渡期。
2024年12月31日前
相关企业
需依法调整其
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改制为合伙制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隶属企业变更组织形式后,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内调整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事项的,应当修订公司章程,并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链接:http://scjgj.gz.gov.cn/ywt/)

下拉至页面末端“更多优化方案”栏,点击“企业变更”进行全程电子化申报。

可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链接:http://scjgj.gz.gov.cn/zwfw/fwxz/bgxz/nzdjbgjclgf/),参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2年版)》及《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年版)》,下载相关表格和范本,准备好纸质材料约号至线下窗口办理。

变更登记或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在全程电子化申报过程中咨询在线人工客服。
如果未能及时调整,可能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于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为确保过渡期后
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
相关企业应尽早
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
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
法律问题和经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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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懂的或者其他问题
欢迎随时来咨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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