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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由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该部分由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可以扣除?

企业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由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该部分由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可以扣除? 升晖企业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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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由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该部分由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从税前扣除;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独计入管理费的不得从税前扣除。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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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晖企业是一家专业可靠的商业服务代理机构,获得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2018年至2020年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3年公示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专业高效的团队,竭诚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工商财税、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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