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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的信息披露要求

新规下的信息披露要求 华扬资本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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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一、董秘关注要点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最新信息披露要求:1、强化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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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秘关注要点



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最新信息披露要求:


1、强化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 鼓励自愿披露,但不得选择性披露

2、拓宽信息披露监管范围
3、夯实关键少数(控股股东、董监高)的责任
  • 定期报告,监事也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将“同业竞争”纳入日常信披监管范畴

4、内幕交易监管从严,监管范围扩大、处罚力度加强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畴有所增加
  • 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亦同时加强


二、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及监管体系



1、要求
  • 真实、准确、完整
  • 及时、公平
  •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新增)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A、第一层次——国家法律
  • 《公司法》
  • 《证券法》
  • 《刑法》第6、7修正案等

  B、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C、第三层次——部门规章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D、第四层次——自律性规则
  • 《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指引》
  • 各板块信息披露备忘录、行业披露指引、直通业务指引、特别规定、办法、细则、通知、指南等

3、信息披露监管框架
  • 证监会发行部对上市公司进行发行审核
  • 会计师、律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审核
  • 证监会上市部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同时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信息披露监管
  • 证监会稽查局对地方证监局进行稽查指导,地方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巡检稽查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及要求



1、信息披露内容
  A、披露要求
  •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规则有明确规定的
  • 规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

  B、披露标准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C、披露内容
  • 强制性披露内容
  • 自愿性披露内容

  D、披露途径
  • 交易所网站
  • 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网站
  • 其他媒体

  E、披露时点
  • 定期报告
  • 临时报告
  • 注意: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F、披露格式:交易所格式指引
  G、监管:交易所、证监局、证监会

1.1 强制性信息披露体系
  A、发行上市信息披露
  • 招股说明书
  • 上市公告书
  • 配股、增发募集说明书

  B、持续性信息披露
(1)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
  • 半年度报告
  • 季度报告

(2)临时报告
  • 非交易性质——股东信息、公司重大信息
  • 交易性质——应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

2、信息披露标准
  A、定量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披露标准(《上市规则》9.2、9.3)
  • 关联交易事项披露标准(《上市规则》10.2.3、10.2.4)
  •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标准(《上市规则》11章 )

  B、定性标准
  • 重大决策:再融资、分红派息、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股权激励等
  • 重大事件:被申请破产、被立案稽查、主业停顿等
  • 重大风险:重大亏损、大额资产减值、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无法履职等
  • 其他:权益变动、承诺履行、股价异动、传闻等

3、信息披露的方法——临时报告
  A、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
  • 董事会或监事会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时
  • 任何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B、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出现下列情形应及时披露:
  • 该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 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四、信息披露违规现象



1、与热点相关的:
  • 未能客观完整进行信息披露
  • 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先于指定媒体
  • 信息披露不完整,未揭示风险

2、其他信息披露违规现象:
  • 违规进行增减持股票
  • 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 相关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 发生重大事项特别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未及时公告
  • 回答投资者问询时“蹭热点”
  • 未遵守相关事规定
  • 重大事项受疫情影响的进展情况(工程、协议、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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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资本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深度赋能型的投资公司,专注提供两方面服务:IPO孵化、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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