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日起施行。《规定》共18条,旨在防范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明确安全工作原则
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供应链稳定畅通;引导产业链合理布局,加强国际合作,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质量发展。
健全安全制度措施
建立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关键领域保障,完善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及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技术、设备等生产流通稳定运行。
规定反制措施与域外适用
针对外国实体损害我国安全的行为,建立安全调查制度,授权国务院部门开展调查并采取反制措施;境内组织须执行相关措施,违法信息收集活动将依法处理。
来源:新闻联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