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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实践中关于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的几种裁判观点
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认为系无效合同
(二)认为系可撤销合同
(三)认为系效力待定合同
(四)认为系有效合同
二、《九民纪要》“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规定的解读
(一)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二)其他股东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继续履行
(三)其他股东仅主张损害赔偿的,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
如果其他股东仅就股东向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导致其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主张损害赔偿,并未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四)股权转让合同因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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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邓岚莺 律师
专业领域:
公司与并购、股权纠纷等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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