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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股权投资的正确打开方式

干货 | 股权投资的正确打开方式 三知法行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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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行股权投资时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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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楼市价格高涨、股市低迷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个人或公司涉足股权投资领域。股权投资的实现路径有哪些,以及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先举两个接触过的小粟子。


CASE 1


张三持有恒新公司100%的股权,李四拟受让张三上述股权,与张三谈好了交易条件后,李四却和恒新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来,张三反悔,以其没有签订股权转让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CASE 2


阿强是运恒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70%的股权。阿海拟向运恒公司投资500万元,占运恒公司25%的股权,其与阿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阿海将500万元支付给公司后,阿强却要求阿海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李四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依约履行了义务,却不能取得股权?阿海不理解,要取得公司股权,到底应该向公司还是股东支付款项呢?要解决李四和阿海的疑问,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1. 股权转让协议,应该与谁签?


股权是属于公司股东的财产性权利,如果投资人要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股权,应当与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而不是公司。实践中,很多人认为股权是属于公司的,公司想把股权转让给谁就转让给谁,因此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犯了和李四一样的错误,导致协议签署后仍无法获得股权。


2. 股权转让款应该支付给谁呢?


诚如上文所述,股权转让是发生在投资人与股东之间的交易。投资人如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则需将款项支付给出让股权的股东,而不是公司。


3. 投资人既想获得股权又想把投资款投给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可以吗?


公司要发展需要资金,很多投资人投资后希望公司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营。投资者既想获得股权又想增加公司的资金,有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种途径,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公司股权。即投资人向目标公司投资,成为公司股东,此时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原股东的股权比例会被稀释。投资人需要与公司、其他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


以阿海投资方案为例,运恒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阿强出资1050万元,持有70%的股权。阿海向运恒公司投资500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阿海出资500万元持有25%的股权,阿强的持股比例则从70%变更为52.5%。阿海应当与运恒公司、阿强等签署增资协议。阿海向公司投资后取得股权,阿强也无权要求其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二种途径,如果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在协议中约定转让方将股权转让款用于缴纳出资,由投资人直接代为支付给公司。


依旧以阿海的投资为例,阿强持有运恒70%的股权,皆为认缴出资。阿强与阿海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约定,阿强将其持有的25%股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阿海;25%股权的实缴义务由阿强完成,阿强需向公司支付500万元,阿海应向阿强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阿海将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直接作为阿强的出资款,支付给公司。这样阿强对公司的出资之债、阿海对阿强的股权转让之债抵销,阿海向公司投资500万元后,阿强无权再要求其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投资方案的选择

在进行股权投资时,是选择股权转让方式,还是选择增资方式,需根据投资方、原有股东、公司的需求来确定。我们对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进行了如下对比分析:


股权转让

增资

对比分析

表决

程序

股东人数决,无须召开股东会表决,只需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制定时间内既不购买也不同意转让的,视为同意转让

资本多数决,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是增资扩股的必经程序,增资方案必须经持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如果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能获得公司多数股东的同意,优先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如果在人数上没有优势,但是获得了大股东的同意,优先选择增资的方式

股东

变化

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投资人的,股东将退出公司经营,公司股东数量不会发生变化;如部分转让股权,股东数量增加,但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发生变更

公司股东数量增加,公司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表决权、分红权等权益受影响

增资可以调整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愿意变更持股比例或股东拟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经营的,优先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

公司资本变化

目标公司资本不增加

目标公司资本增加,经济实力增强

增资可以提高注册资本,增强公司的实力

股东义务差异

投资人取代原股东位置,当然承担原股东的义务

一般不承担投资之前的股东义务

如果公司历史沿革复杂,隐含风险较高,不建议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


股权投资注意事项

股权投资还需要注意以下风险:


1.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股权的,投资者应了解原有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投资者应查询目标公司的章程,章程如果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履行相关手续;如果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则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2.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股权的,应注意的事项。其他股东应明确放弃新增资本认购权,并应就增资事项进行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目标公司的风险问题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是否真实的是否存在隐性债务,等等,影响投资者股东权益。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防控相关风险。


为避免风险,建议投资人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股权投资工作:


律师建议

综上,投资人在投资前,需要明确投资目的,综合评估风险、确定投资方案,根据投资方案规范协议、流程,才能有助于实现投资目的。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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