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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周五(3月13日)公布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咨询文件,其中建议允许采纳《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公司范围,由已在美国上市公司,扩大至涵盖美国上市公司旗下附属公司、及于美国有大量业务的公司。
香港已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罗卓坚称,建议只是于特定情况下提供多一个选项,不会取代HKFRS,而以GAAP编制集团账目的跨国企业则可减少重复编制和对帐工作,有助提升香港市场竞争力。
罗卓坚指出,是次增加选项,主要是方便跨境集团在不同市场之间统一报表框架,让合资格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有财务报告准则选择。对于大部分本地发行人,以及不在美国主板挂牌的公司,预计仍会以HKFRS为主,因此HKFRS仍然是香港上市公司最核心和最主流的财务报告基础,地位不会被根本性削弱。
HKFRS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只作出小量本地化调整,GAAP则主要应用在美国企业。两者财报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在处理公允值变动、减值资产回拨上有较大分别,另IFRS偏向提供原则,由公司管理层按实际判断最适合的会计处理,GAAP则较多具体细则。港交所同时建议,不再要求使用GAAP的公司在美国退市后,须改回使用HKFRS或IFRS,以及未经审计财务报告中所载的对帐表,不必须经核数师(审计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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