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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侵权之间,可能就差一个链接!

你和侵权之间,可能就差一个链接! ACTIF国际漫博会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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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版权越来越受到重视了,这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

什么?

有人告我?

侵权了?

为什么?


总结一下最近小伙伴们总是挂在嘴上的几句话:


- xxx平台又买下了《xxx》,那可是个大IP,小说好多人追!


- QQ音乐还在和网易云音乐正面刚,有钱就是不一样!


- 《xxx》就是抄袭,抄袭剧不约!


…………


版权越来越受到重视了,这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虽然版权市场越发走向成熟,但是侵权事件还是屡屡发生,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侵权行为不断,被起诉的却寥寥无几。一方面是保护版权意识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盗版者多,分布范围广而侵权行为普遍较轻,起诉成功的补偿常常不及起诉时人力财力的消耗。这种情况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非法转载”,在非法转载中常见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转载变原创

某网站转载文章,通过更改文章标题等部分内容将文章改头换面,署名却不是原作者。这类情况侵犯了作者多项权利,包括署名权、编撰权等,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侵权行为。


点评

一块手帕你重新叠一下就说是你的,这叫偷!


非法转载

当作者明确禁止转载时,强行转载,虽然注明作者并用链接方式指向原文,这仍然属于侵权。


点评

不让你拿你非要拿,这算抢吧!



转载不署名

指的是转载的文章不标注作者信息,这是第一种情况的变种,不署名常常默认是网站原创。且第一种情况往往是用这种方式实行。



点评

署名是法律,也是尊重



转载无链接

目前这只在原作者注明转载需要用链接方式注明出处的时候才属于法律上的侵权。这种情况常见于大型网站中,这是最轻的侵权行为,但被许多大型网站普遍采用的方式。这类侵权只在互联网中才会出现。大家都知道链接的重要性,互联网评价网站权重的第一要素是外链的多少,无连接的转载会使得搜索引擎检索出现的文章出现混乱,往往原创作者的文章并不是排名第一位,转载网站的文章才出于第一位,对于读者来说是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的。从产生的影响来说,这显然属于不道德行为。



本文转载来源于版权家


主办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

广东广播电视台

执行单位: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广东省动漫行业联盟

广州动漫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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