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责令关闭。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按日连续处罚;
责令改正、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
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按日连续处罚;
责令改正、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
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广化交易
部分资料来源:环球塑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