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吨!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破获一起
易制爆危化品非法储存案
2021年9月18日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
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随即采取相关措施
......
11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对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作业一案
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18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萧山区应急局、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明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萧山区闻堰街道某村的仓库内以“SODIUM NITRATE”“NANO3”等非正规包装为掩护,非法储存硝酸钠68吨、亚硝酸钠56吨,总计约124吨危险化学品,其中硝酸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仓库周边50米范围内有民用住宅、企业车间、企业仓库等建筑十余幢,距离最近的某机械厂生产车间仅3米,附近居民、企业员工约300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即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对现场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现实危险性分析报告》显示:该储存点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条件,多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储存点与周边的民用住宅距离也较近,防火间距均不符合规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现实危险性。
11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对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作业一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现场统计,本次查处的储存点内化学品具体存放情况如图
如此危险的硝酸钠
竟然还敢储存在无危险化学品存储资质、
不具备任何安全生产条件的仓库内?
这相当于隐藏的“流动炸弹”啊!
......
安全提示
01.硝酸钠属于强氧化剂,遇可燃物着火时能助长火势。与易氧化物质、硫磺、还原剂和强酸接触时,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燃烧时有黄色火焰,产生有毒和刺激性的氮氧化物气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氮氧化物。人经口大量摄入能产生肠胃炎、腹痛、呕吐、心律不齐、脉搏不匀等症状,严重者痉挛而至死亡。人的致死量LD50为15.3g。眼睛和皮肤接触硝酸钠后,应以大量水冲洗。
02.亚硝酸钠既属强氧化剂又有还原性,在空气中会逐渐氧化,表面则变为硝酸钠,加热至320℃以上分解,也能被氧化剂所氧化;遇弱酸分解放出棕色二氧化氮气体;与有机物、还原剂接触能引起爆炸或燃烧,并放出有毒的刺激性的氧化氮气体;遇强氧化剂也能被氧化,特别是铵盐,如与硝酸铵、过硫酸铵等在常温下,即能互相作用产生高热,引起可燃物燃烧。有氧化性,与有机物接触能燃烧和爆炸,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的过氧化氮和氧化氮的气体。
再次提醒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是有严格要求的
否则,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还有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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