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查处一起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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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执法支队在📍光明区公常路羌下检查点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期间,对一辆粤B号牌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运载的货物全部用纸箱包装,无任何标识,司机打开纸箱后发现,好家伙,里面放的都是带有危险标识的危险化学品 
经查,车上装有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66桶、乙二醇丁醚10桶、石油醚4桶、芳烃溶剂8桶,天那水2桶,属于第三类危险化学品。
敲黑板!非法运输这类货物,易因车辆安全性能不足、缺乏防护措施导致泄漏、碰撞引发火灾🔥
司机表示上述货物是在东莞大朗*有限公司装载运输的,准备运往深圳,该趟运输是其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力*商行安排的。
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深圳市宝安区力*商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联系化学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同时,执法人员对司机和深圳市宝安区力*商行的经营者温某进行普法教育,告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取得相关许可,以及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危害等。
经化学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该车运输的货物为危险货物。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宝安区力*商行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
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
任何无证经营、违规操作
都会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产生严重威胁❗
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可以拨打 📞12328 投诉举报
来源|深圳交通、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 王圳妹 | 校对 李宇 | 审核 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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