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广东省内所有符合入库要求和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二、申请入库的要求和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
(三)有10名以上专、兼职律师,具备专业团队及人员,拥有经验丰富的资产处置与金融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
(四)合伙人及其团队具有与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相关的执业经历与经验的优先。
三、入库机构的服务范围
(一)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
(二)专项法律服务。
(三)风险代理服务。
(四)驻场律师服务。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承诺函》(见附件2)。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主要合伙人和拟为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的执业证等资格材料复印件,以及2021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三)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包括: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治理模式、组织架构、执业律师人数、高级合伙人数量、擅长的业务领域、近三年的经营总体情况等。
(四)业绩表现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受主管机关(律协/司法局)奖励或处分的情况;未受处分的,请提供主管机关的有效证明。
(六)拟对接的合伙人及其团队简介、主要团队成员的个人职业经历。其中,团队简介应包括团队人数、团队成员执业年限。
五、提交材料的时限及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50楼
邮编:510623
邮箱:flswb@gzgytz.com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20-38917993
监督电话:020-38917336
附件:
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广永投资期待与您共享机遇,实现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