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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广东知识产权期刊(34期刊,2016年第1期)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重要文件的发布,是国家对“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部署,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吹响新的发展号角!然而当前社会各界在如何推动专利代理事业发展方面,出现了一些分歧和争论。我们专利代理行业应当认清形势,统一认识,顺势而为,抓住机遇,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助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一.充分认识专利代理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知识产权的质与量是一切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而专利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无论我们现在开展专利信息服务、专利预警、知识产权评议,还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运营,首要前提条件是,你必须要拥有知识产权,而且必须还要有一定的质量与数量。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没有质量与数量,所有的知识产权工作都将成为无本之源,知识产权的“高端”服务就没有开展的基础,也不可能形成一个良性竞争、高效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因此,未来无论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出台多少知识产权扶持和激励政策,决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质与量,这应当始终成为我们一切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抓手。
专利代理是提升知识产权质与量的专业化保障。在这里我们需要澄清一个问题——不能把专利代理服务简单地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中介服务。专利代理本质上属于法律职业的一个分支。专利代理职业负有为社会公众提供专利法律服务,确保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专利代理不是简单的专利程序性法律服务,而是贯穿于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和专利实施全过程,兼有法律和技术的复合型专业化服务。因此,专利代理与专利审查、专利司法一样,是专利法律的具体实践活动。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办理专利业务,对专利法律和技术进行独立的专业价值判断,在国家、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明确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权利边界,从而确保专利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专利价值得到客观体现。由此可见,专利代理机构显然有别于一般服务性机构,不是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商业机构,而是不依附于任何机构或者组织,独立执行专利代理业务,以实现其应有的法律职责和社会责任。所以,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专利代理的专业化特点。没有专业化的专利代理服务,就不可能产生大量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的专业化恰恰是提升知识产权的质与量的有效保障。
专利代理应当为知识产权产业化保驾护航。我们现在的创新,通过专业化的专利代理服务,可以形成知识产权,但这只是实现“权利”这个环节。创新不能只有知识产权“权利”,还必须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缺少“价值”实现环节,创新就不可持续。知识产权的价值一定要在市场当中去予以体现。恰恰在这一环节,我们的专利代理服务存在缺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创新主体通过知识产权实现市场价值回报的积极性。因此,专利代理行业应当积极介入知识产权产业化活动,通过自身的专业化服务,助推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
二.服务领域多元化是专利代理服务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些人认为,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多元化与坚持专业化之间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其中如何取舍是一个难题。事实上,我们不应当将两者看成是对立关系,而是应当理解为,知识产权多元化服务是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的延伸。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去做专业的事情,这就是专业化。不专业的领域,不要随便插手,否则可能连专业化特色也丧失殆尽。例如对于专利代理机构,是否所有的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我们都要涉足?像专利评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运营等领域,需要大量管理、金融、财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这些工作专利代理机构并不擅长,也不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方向,并不能有效利用专利代理机构既有专业资源,也无法体现专利代理服务的专业化优势。如果仅仅因为这些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回报,就盲目涉足这些不专业的领域,往往会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服务造成消极影响。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专利代理机构就不应该涉足更多的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恰恰相反,专利代理应当为知识产权产业化保驾护航,其中必然涉及知识产权的全链条服务。服务领域多元化是专利代理服务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应该坚持的是,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它的专业化服务优势,来实现服务领域多元化。例如,在专利质押融资过程中,目前金融机构很难接受评估机构对质押专利的价值评估,导致融资受阻。至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评估机构毕竟不是专利技术和法律的专业机构,评估标准、评估体系在市场上的认知度不高,仅凭从市场、财税角度(技术分析往往也是依赖于专利权人的自我评析)去评估一件专利的价值,确实难以令人信服。但在专利评估过程中,如果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提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为评估机构和金融机构出具专业的专利技术和法律分析报告,就会大大增强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整个评估标准、评估体系也就显得更为客观、科学。这样来看,专利代理机构确实涉足了专利评估领域,但提供的服务依旧以专业化的专利代理服务为基础,发挥的仍旧是专业化优势。积极探索类似这样的服务拓展和服务转向,专利代理机构既可以坚持自身的专业化特色和服务优势,同时又可以全方位涉足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势必大大拓宽专利代理服务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内容。
三.人才队伍建设是专利代理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我省各地在大力发展专利代理行业时,首先想到的大多是引进、设立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甚至为此出台一系列奖励政策。事实上,由于专利代理行业已经市场化改革十余年,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过多的行政性扶持政策,未必受到市场认可和欢迎。与之不同的是,专利代理人才是所有地方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各地对专利代理人才实施培育激励政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专利代理机构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短板。
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要想成为执业专利代理人,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实务实习培训,执业期间每年也要接受业务培训。但上述考试和培训的内容均是针对专利代理实务。如果要提升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我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教育资源,积极鼓励知识产权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于大多为理工科技术出身的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法律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将极大拓宽专利代理人的法律视野,提升专利代理人的对专利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水平。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学专业毕业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方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述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恰恰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提供了保障。
设立知识产权代理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我省各地可以依托行业协会、海内外高校及研究机构、实务机构,在法律、金融、管理、涉外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代理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通过项目资助的方式,积极引导知识产权代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动我省涌现一批专家型、学者型、战略型知识产权代理人才,为我省知识产权立法与政策制定提供更好地咨询建议,为我省企事业单位遇到的复杂知识产权事项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职业能力分级评价制度。我省在深圳和广州已经试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职称评定工作,今后还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该说,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养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也增强了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但也要看到,现行职称评定体系更多是从论文数量、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等学术素养角度建立评价标准体系,与知识产权实务还存在一定距离,不能客观真实反映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实务能力。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职业能力分级评价制度,则主要考虑针对知识产权实务能力,对从业人员建立一整套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将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水平公开化、透明化,更好地促进从业人员对服务水平的自我提升意识,也更方便市场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的认知。
以上仅为一己拙见。我们深信,随着《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的不断推进,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正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我们专利代理同仁应当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行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省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简介:李卫东,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专利代理人、律师、工程师,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全国专利代理行业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首届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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