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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文件通知(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一、条件:
1、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
2、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 (年4.2万元)
二、减免范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三、减免幅度:
1、一个专利权人可减85%
2、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可减70%
资讯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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