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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带来国际商品和资本贸易的跨国流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广州海关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年底,连续第4年组织开展代号“龙腾行动2020”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服装、鞋靴、皮包、个人护理用品、手表、消费电子产品等侵权高风险,加大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力度,保持打击进出口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根据广州海关网站公布的消息,2020年以来,广州海关共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539批次,扣留货物519批次,涉及货物3.61万件,保护了49家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查获的侵权货物多为涉及电子产品、汽车产品、鞋类、化妆品等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的产品,查获渠道覆盖海陆空邮快等不同运输渠道。
下面我们介绍几个近几年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以供各位了解和参考。
查获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
2019年10月,南沙海关对广州某公司申报出口至阿联酋的一票货物进行查验,发现出口的货物涉嫌侵犯“NIKE"、“adidas”商标权,查获涉外鞋子524双,案值12052元。
经联系权利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确认,均为侵权产品,权利人随后提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及担保。
经查明,当事人出口的货物标有“NIKE”、“adidas”商标,且当事人事先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也无法提供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南沙海关依法对该案做出没收加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获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货物
2020年1月,蛇口海关对广州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境双肩背包等货物到以色列进行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标有“3D WENGER EMBLEM”标识双肩背包3000个,案值约人民币171598元。
经著作权人威戈瑞士公司确认,上述货物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并提交担保。
经查明,当事人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在上述货物上擅自使用他人美术作品,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蛇口海关依法对该案做出没收加罚款的行政处罚。
打击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根据广州海关网站公布的信息,今年以来在寄递渠道查获侵权情事488批次,扣留服装、箱包及电子设备等货物6100件,涉及“NIKE”、“CHANEL”、“GUCCI”、“APPLE”等知名品牌。
2020年3月,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对广州某公司委托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中国台湾的一票货物(申报为无牌无型号无规格棉衣上衣)进行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标有“CHANEL”商标、“(图形)”商标裙子3条、上衣6件;“Dior及图形商标”裙子3条;“GUCCI(图形)”商标裙子3条、上衣2件,涉案金额3910元。
经权利人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古乔古希股份公司确认,上述产品为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侵权产品,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依法对该案做出没收加罚款的行政处罚。
粤港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202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广东分署牵头省内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海关与香港、澳门海关共同开展本年度首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广东省内海关在行动中查获侵权货物超过30000件,查获的主要侵权物品有衣服、鞋类、箱包、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等。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取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资格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向海关申请备案手续。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
1.事先做好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助于海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侵权的货物并主动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与权利人联系办理确认、申请、担保、扣留等有关手续;如无事先备案,那么海关即使发现侵权货物的出境,也无权主动中止其出口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
2.当申请海关扣留侵权货物时,事先备案只需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10万,未备案则需提供与其要求扣留货物等值的担保。
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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