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方『…』关注『华学知识产权』公众号
从目前世界各国专利立法规定来看,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有三种,即相对新颖性标准、混合新颖性标准和绝对新颖性标准。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和学习这三种标准吧。
相对新颖性标准,也称“本国新颖性标准”,指一项技术在本国不论以任何方式公开即构成现有技术,相应地,一项发明创造如果在本国内没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就认为该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
混合新颖性标准,也称“有限的世界新颖性标准”,即一项技术如果以出版物的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地方公开过都构成现有技术的一部分。而对于公开使用或其他方式公开则采用本国新颖性标准,即如果一项技术在本国国内以公开使用或者出版以外的其他方式公开过,该技术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从而丧失新颖性。
绝对新颖性标准,也称“世界新颖性标准”,该标准对技术公开的方式无地域限制,只要在国内外任何地方已经公开的技术都属于现有技术。
2、三种标准分别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三种地域标准在实践操作性、专利审查周期、专利质量和权利稳定性等方面各有不同的特点,具体如下表:

3、我国采用的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是什么呢?
我国2008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我们先来看一下修订前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中关于新颖性的表述:“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修订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中关于新颖性的表述:“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通过修订前后对比可知,我国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由之前采用的“混合新颖性标准”,变成了“绝对新颖性标准”。
『华学®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是由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www.chinahuaxue.com)主办的资讯与服务平台,致力于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专业知识产权信息与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