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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广东知识产权》总第38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越美、日,稳居世界第一。然而,我国无论是在传统制造业领域,还是在新兴技术产业领域,与美日欧相比仍存在不小的技术差距。如果说知识产权应当引领创新驱动发展,那么我们如此数量庞大的专利显然还没有完全发挥出引领作用。这个问题分析起来非常复杂,“专利质量不过关”是其中一个常常被人议论,但在业内外又存在争议较大的问题。专利数量多了,质量跟不上,这是很多人对我国专利的印象。那么,应当如何评判专利质量?我们来作一些浅显的分析。
一、专利申请的价值取向是影响专利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专利无用论”依旧困扰着广大企业家
近年来,我们走访调研许多企业,经常遇到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困惑:专利到底有什么用?这个问题甚至于困扰着我们一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企业提出,我们申请了很多专利,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专利获得授权后还需要每年缴纳巨额专利年费,但这些专利到底有什么用?我们看不到,往往就是一本《专利证书》,一摆了之,最多给政府领导看看罢了。
在一些企业中,企业家向我们展示他们的自主创新产品,并表示也为此申请了专利。我会经常询问产品的市场化情况,得到的回答是,由于技术改进和成本控制,该产品售价低于市场上同类产品(甚至仅为其几分之一),价廉物美,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节节攀升。我在恭喜他们之余,经常会再进一步询问,这期间专利发挥了什么作用?得到的反应往往是摇摇头,一脸茫然,最多解释说专利能够证明这是自主创新成果。我们知道,专利是将技术垄断转化为市场垄断,为企业提供额外的垄断利润。如果我们的创新产品是靠物美价廉,是靠低价竞争占领市场,消费者当然高兴,但确实与专利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企业看不到专利的作用,体会不到专利的价值,即便拥有大量专利,也仍旧被“专利无用论”困扰,那么其申请专利的动力就会明显不足,这样申请的专利质量当然令人堪忧。
(二)专利申请的目的庸俗化
我们经常说,企业只有实现了专利的价值,实现了申请专利的终级目的,专利的质量才能真正的体现出来。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目的究竟为何?从“专利无用论”来看,不少企业申请专利没有目的,缺乏市场导向性和战略性布局。这直接导致我们许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逐渐形成局限性的专利视野。
我们很多专家学者以及各级政府经常宣传申请专利的好处,例如这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明确创新成果归属”,“通过专利获得合法垄断带来超额经济回报,进一步鼓励创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等。然而,当我们深入企业专利工作一线就会发现,无论是企业专利工作者,还是专利代理机构,甚至包括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家彼此灌输和交流的专利申请的目的,往往却是这样一番解读:“专利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硬指标之一,企业可以为此争取税收优惠”,“申请专利有助于职称评定”,“在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也是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于一些年轻创业者,申请专利可以在部分大城市积分入户中享受优惠政策”等等。甚至于过去一段时间有新闻报道,申请专利还可以使蹲监坐牢的人争取减刑的机会。这些解读对于很多原本就不清楚专利价值的人来说,你给他摆眼前的这些利益,可能确实对他会有一种触动,但是我们如果仅仅去强调这些问题,那么专利申请人就不会意识到专利的真正本质和价值。这些对专利申请的庸俗化理解,对专利质量当然会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
(三)专利申请的政策驱动导致专利申请的异化
本世纪以来,各地各级政府为了激发社会申请专利的热情,陆续出台不少专利资助政策,近年力度更是不断加大。客观的讲,这些政策确实支持和鼓励了一大批早期创新创业人员。目前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承认专利是一种私权,申请专利应当是一种市场驱动的行为。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不少专利申请人逐渐脱离市场导向,不再是因市场需求驱动去申请专利,而更多依赖于政策驱动去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目的就是为了迎合各级政府的政策要求,享受政策补贴和资助。一旦政府这些政策的扶持力度降低或者取消,专利申请量就呈现断崖式下降。“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就是这种专利申请异化的集中体现。
由此可见,专利申请的价值取向庸俗化和政策驱动因素深刻影响着专利的质量。
二、专利市场价值的实现程度是衡量专利质量的重要标准
对于专利质量的判断,我们不要局限于专利本身,而应当将其放入市场进行综合考量。专利不仅仅是对发明人权利的保护,更多的是对专利应用者经济利益和市场回报的肯定与维护。对于专利的认识,绝对不是说申请专利获得《专利证书》就是目的,对于专利应用者乃至资本而言,专利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工具和手段。专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专利质量并不取决于专利本身,而是取决于它能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多大作用,产生多大价值。
我们看待专利,往往强调专利制度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事实上,专利的价值并非仅限于尊重知识和鼓励创新,而更多地取决于知识成果商业化的成功与否。一些企业家直言,“咱们中国干什么事儿都得有证,没证肯定不行,生老病死都要,现在政府不是说专利好吗,还有资助,那我也搞了一批《专利证书》放在那,但是总觉得没用。作为企业就要讲求经济效益,市场、生产、技术研发各个部门都是如此,唯独专利,一天到晚就是花钱,有什么作用看不到。”为什么这些企业看不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重视专利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很多企业想不到,也看不到这些专利可能会在企业的未来,通过知识成果的商业化获得更高的市场回报,当然也就只能看到申请专利就是在花钱拿一个证书。如果我们真正意识到专利的价值应当体现在商业化运作上,那么西方谚语“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才是有道理的,专利才不是一件花钱的事情,而是一门挣钱的生意。
我们应当明确一个问题,就是所有专利制度的设计、运用,包括知识成果的商业化,实际上都是围绕着资本增殖最大化这个趋势来展开的。如果我们的专利能够融入到这个过程当中去,专利的价值才能获得真正的体现。现在流行一句话,叫“科技改变生活”。事实上,“科技改变生活”只是表象,背后是资本在改变这个世界,甚至在颠覆这个世界,科技只是资本来实现它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个手段和工具。当今时代,我们的生活方式、生活内容,实际上并不取决于我们自身的自然需求,而是来源于资本的设计和建构,资本已经渗透世界每一个角落。例如普罗大众羡慕和追求的许多奢侈品,并非源于我们的自身需求,而是资本赋予其市场价值,并向我们灌输奢侈品的种种功效,进而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包括近年涌现的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微信、微博、苹果手机等等,这些产品的出现是源于我们自身的需求和诉求吗?显然不是。这是资本在寻找和设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进而为其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为此将其灌输给我们的消费者。所以,我们的科技创新并不是我们发明人自己决定的,而是资本决定的。如果专利脱离开资本运作模式,没有被资本所关注,专利的价值就根本无法体现,评价专利质量也就无从谈起。
从上面分析来看,专利不是荣誉的,而是功利的。专利质量也应当功利化衡量。专利就是用来挣钱的,能获得利益的专利就是好专利,或者至少不是差专利。从资本的角度来看,如果对专利有一个比较高层次的认识,可以去融资上市,交叉许可,增强资本的市场竞争力等等;如果对专利没有这么高层次的认识,拿专利去申请政府资助,或者通过一些非市场的手段去谋取某种利益回报,同样也是把专利归结为一种牟利的手段和工具。我们不应当简单地去批判企业家们去赚取这些蝇头小利,因为这就是对专利缺乏深刻认知的经济人的一种理性选择。
三、专利质量的多维度探析
对于专利的质量评价,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分别进行探析。
从审查程序视角审视专利质量。必须承认,无论我们怎么强调专利价值的体现取决于商业运作,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依旧是我们整个专利运用的基础。取得权利是专利申请最基本的目标,也是衡量专利质量最基本的前提。
从法律状态视角审视专利质量。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和专利诉讼程序中,专利权应当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稳定的权利是专利应用的必要保障,也是衡量专利质量的必要前提。我们前面经常说专利就是市场竞争的一个手段,就像用武器打仗一样,至少在进行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当权利人要用到专利的时候,它不能全是“哑弹”。
从技术创新视角审视专利质量。专利既能够精确地描述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同时也能够明确划分权利范围(即保护范围)。也就是说,专利既要明确“我们做的授权专利是什么”,也要明确“别人不能做什么”。这是我们衡量专利质量的基本条件。很多专家说专利申请就像在技术领域“布雷”,雷区中地雷的有效杀伤范围就显得非常重要。
从市场竞争视角审视专利质量。我始终认为,专利质量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和商业化运作才能得到有效衡量。如果权利人采取防御型的保守市场策略,那么符合权利人的技术与专利布局,能够对专利技术的市场化给予有效的法律保障,就是衡量专利质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权利人采取进攻型的积极市场策略,那么专利能否成为权利人开展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就是衡量专利质量的又一重要因素。例如,我们能否利用专利去打压攻击竞争对手?当我们面临竞争对手挑战时,能否随即利用专利反制对方?更进一步,通过建构专利技术体系,我们能否对竞争对手实现有效威慑,从而获取垄断利益?建造航空母舰并非意味着战争,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专利质量的重要体现。当然,在更高层面上,专利质量还集中体现在专利能否服务于权利人的整体市场发展战略,能够增强资本的增殖能力或者为资本创造新的增殖模式和盈利模式,例如增强融资能力、扩展市场空间以及设计引领新的市场需求等等。
四、专利质量的静态与动态评价
我们尽管可以对专利质量采取多维度的审视,但实践中对专利质量的评价往往可以归结于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两种模式。
所谓专利质量的静态评价,就是对专利文件的质量评价。专利申请一旦授权,专利文件的内容就相对固定下来。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文件质量与专利质量并非同一概念,专利文件质量是专利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但不是专利质量的全部。
所谓专利质量的动态评价,就是在专利的市场化、商业化应用过程中,对专利的质量进行不断考量和评价。这是一种更为客观的动态评价,但比静态评价复杂的多。
我们现在评述专利质量,大多还是局限于静态评价,由此产生诸多争议。有学者认为,只要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获得授权的专利文件,至少从专利法意义上说,都是一个质量过关的专利文件。在专利审查程序之外,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客观评价标准。例如,对于以公开而非授权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对其专利文件的质量评价就不必苛求,因为其专利申请的市场目的完全不同。同样还可以拿“布雷”举例。如果从资本运作的角度来看,资本看重的不单纯是雷(专利文件)质量的高低,而是看布雷的效果好不好,能否充分体现专利的价值。如果我的专利文件撰写不是那么完美,存在很多瑕疵,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实现这个布雷的目的?有人认为一些技术创新含量不高的专利就是垃圾专利。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只要战略方向正确,杀伤半径五十米与杀伤半径只有五米的地雷、甚至哑雷,同样都可以布成一个雷区。有人会说,杀伤力强可以震慑进攻者知难而退。然而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杀伤力弱甚至有很多哑雷,至少可以延缓进攻者的攻击,因为进攻者在前进的道路上也要付出排雷的代价,如果排雷代价高昂(这里显然是数量取胜),也未必不会使其谋求和解。由此恐怕我们就不能武断所有的垃圾专利都是没有价值的。显然,专利质量的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结果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完全一致。
前些年有个电影叫《墨攻》,影片中梁国以区区4千人对抗赵国10万大军的围攻,找来一位擅制防御器械的墨者(刘德华扮演)。大家要注意的是,当墨者离开梁国,仅凭他留下的守城工具无论多么精巧,梁国依旧无法守住城池。墨者之所以可以守住孤城,不仅仅在于守城工具的精密设计,而是在于将这些工具融入到一整套完整的城市防御战略中。我们对于专利质量的关注,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专利文件本身,而是应该在专利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中去考察评价专利的质量。归根结底,专利质量到底如何,其评价依据本身就是一个商业化累积的过程。
(作者简介:李卫东,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专利代理人、律师、工程师,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全国专利代理行业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首届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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