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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素有“小发明”、“小专利”之称,这是因为经改进的技术方案,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无需经过实质审查阶段,是一种稳定性相对较低的“特殊专利”。部分国家的专利制度中甚至没有“实用新型”专利的类型。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和审查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发明专利的保护客体可以是产品或方法,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只能是产品[1],而且也只保护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而不保护对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条件或者材料等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2]。
除此之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是采取初步审查制,不经过实质审查,即使获得专利权,法律状态也会不稳定,给专利的实施者带来风险较大[3]。
相比需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较短,因此对于以装置设备为核心技术的申请人而言,实用新型专利类型的布局有利于快速获得权利保护,但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也比发明专利要短,只有10年。
实用新型专利面临的研发风险更低
将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和审查程序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更高,研发成本相对来说也就更高。
正因如此,发明专利所面临的研发风险也就更大。中小微企业在劳动力、技术、资金、市场等资源因素方面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在重大生产性或突破性技术领域难以在短时间内有重大突破,因此在快速迈进所属市场地域时,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很好的探路及保护手段。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风险。
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生产与生活领域迭代快的产品
进一步地分析可知,实用新型专利更适合市场上更新迭代快且比较明显识别的产品,比如生活资料产品、工程零部件和基本电气元件,或者是社会对此类产品的需求量大、种类多,价格一般不太高,尤其适用于急于打开销路、积累资金的中小微企业。
●小结●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人们眼中“高大上”的发明专利。能被列入我国专利法制度作为专利保护类型的一种,实用新型专利必定有它的意义所在。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结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布局,才是两全其美之道。
参考文献
[1]孙浩.浅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与联系[J].中国自行车,2015,(7):116-119.
[2]唐娇.浅析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A].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2010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首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C],2010.
[3]乔清杰.浅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J].发明与革新,1999,(9):15.
撰写 | 曾昭逸 审校 | 梁婉玲
声明:因编撰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不当之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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